为推进新疆教育发展,根据《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推进新疆教育服务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意见》(教民[2014]4号),教育部决定2015年起实施“‘985工程’高校定向新疆高校培养博士学历师资计划”(以下简称“计划”)。该计划面向全国招生,定向新疆高校就业旨在提升新疆高校师资队伍整体水平,优化师资队伍学缘结构。根据教育部安排,我校2018年为石河子大学、喀什大学2所高校定向培养博士学历师资。为配合上述两所高校实施该计划,做好我校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现将相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招生计划
招生学院 |
招生专业代码及名称 |
需求人数 |
定向单位 |
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 |
080200机械工程 |
1 |
石河子大学 |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
083200食品科学与工程 |
1 |
喀什大学 |
二、报考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政审合格,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2. 承诺毕业后按定向协议到定向单位就业;
3. 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至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同等学力要求见我校《华南理工大学2018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章程》有关说明;
4. 身体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5. 考生报考需经定向单位面试通过,也可由定向单位推荐报考。
三、报考材料提交
1. 网上提交报考材料:4月14日至4月16日,考生登陆教育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提交报名信息(网址:http://yz.chsi.com.cn/bsbm(公众网入口)或http://yz.chsi.cn/bsbm(教育网入口)。网报时间由报名系统控制,请在规定时间内网上报名。
(1)考生报名前必须在该网站实名注册“学信网”账号并关联“学信档案”(已获得的学历信息,包括高职高专或本科、研究生学历)。学信网账号终生有效,请妥善保存用户名和登录密码。已有学信网账号的无须重复注册,可直接登录报名;
(2)登录学信网后,点击“博士招生”栏目的“进入网上报名”——阅读教育部公告——阅读考试承诺书——选择报考单位(报考单位按学校代码排序,我校代码为10561)——开始报名——再根据页面提示完成报名信息提交,直至获得“10561xxxxx”10位数字的报名号;
(3)网报结束前,考生可修改网上报名信息,网报结束后,不再接受考生修改报名信息。考生务必保证所填写网上报名信息与纸质版的报名登记表上的信息一致。
2. 送交报名材料及缴交报名费:4月17日至4月18日,网上报名成功获得报名号的考生登录华南理工大学校园统一支付平台进行网上缴费(网址:http://202.38.194.47/),每位考生只需缴交一次报名费。(注:考生按120元/生的标准缴交报名考试费,用户名为2018+报名号,密码为6个0)。
网上报名及缴费成功后,考生必须将报名材料寄(送)至我校招生工作办公室审查,报名材料收取截止时间为网上报名结束后一周内(以寄送邮戳为准)。
考生应送交的报名材料包括:
(1)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
(2)“报考华南理工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表格从网报系统下载);
(3)两份专家推荐信(模版从网报系统下载);
(4)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决议书(已获硕士学位者提供此项材料,从本人档案材料中复印须加盖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公开发表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5)本科、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本科、硕士学历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研究生证复印件及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且必须在入学报到时补交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6)身份证复印件;
(7)同等学力者须提交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和报考专业硕士生学位课程成绩证明(须由所在学校研究生主管部门出具)、副高或副高以上职称的聘书(复印件,须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以及论文(科技奖励、重大课题)等证明材料(须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盖章);
(8)获得境外学位的考生,须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复印件;
(9)近期免冠正面小一寸彩色证件照一张,背面请注明考生姓名和网报编号;
(10)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3. 资格审查:考生必须如实、准确提交报名信息并认真核实。如发现考生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考生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缴交的报名费不予退款。
四、选拔录取
1. 2018年该项招生计划单列,以申请考核制方式选拔录取。招生录取工作坚持“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和采取“自愿报考、择优录取”的原则。考核(面试)工作一般与其他类别博士生招生工作同时进行,考核(面试)时间一般在4月中下旬进行,具体考核(面试)安排由所报考学院安排,考核(面试)时定向单位同时予以考查;
2. 拟录取考生的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且须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考生签订协议书后,录取名单经按要求公示和定向单位审查通过后,我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3. 博士毕业后必须到定向单位工作,且服务年限不得少于8年(以定向就业单位协议为准)。
五、其他
1. 考生报考前,务必征询定向单位报考意见,征得同意后方可报考。在学期间及工作相关待遇可咨询定向就业单位。
2. 本简章由华南理工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且将以教育部当年最新文件规定为准。对简章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疑义者应在当年内通过咨询或者信访提出,过期不受理。
六、联系方式
石河子大学:李老师 0993-2058621 15886883673
喀什大学:张老师 0998-2892226
华南理工大学: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381号一号楼1210室
邮编:510640
电话:020-87113401 传真:020-87112151
信访: 020-87110195(学校纪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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