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光华口腔医学院201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办法
根据《中山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研院〔2012〕524号)及《关于做好201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研院〔2014〕12号)的规定,结合我院各学科、专业考生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复试名单的确定
1. 初试成绩符合我校复试基本要求者,按初试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复试考生名单。2014年我院复试基本分数线为:总分325、英语55、政治55、口腔综合180,拟录取人数为20名,复试人数为27名,复试比例1:1.35。
2. 专业调剂办法按照研究生院招生有关文件确定。
3.考生可以通过我院网站查询复试名单。
二、资格审查
复试时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1. 本科阶段成绩单原件1份,应届生应加盖学校教务管理部门公章,往届生可从人事档案中复印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2.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2份,须在其中1份复印件上签名并注明“授权单位代申领借记卡”。
3. 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应届生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 往届生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籍、学历验证书面报告(办理方法详见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xlcx/bgys.jsp)。
5. 临床医学或口腔医学专业学位(即临床型硕士)往届毕业生的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将被取消复试资格。
三、复试方式、内容及评分
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其中研究生导师不少于3人,并设组长1名。复试内容以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及能力、综合素质及能力为主。复试满分为500分。
1.专业课笔试100分
1)考试内容:专业课笔试科目名称与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复试专业课一致。专业课笔试重点考查考生对专业理论及相关知识的掌握是否扎实、深厚和宽广,是否具备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入学的基本要求。
2)考试时间:2小时
3)考试形式:闭卷
2. 外语应用能力测试100分
1)考试时间:1小时
2)考试形式:笔试
3. 专业能力及综合素质考核300分
1)考核内容:重点考查考生的知识结构、实践(实验)能力、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创新能力、写作水平以及道德品质和心理素质。
2)考核时间:每位考生的考核时间(含外语应用能力面试)不少于10分钟。
3)考核办法
a. 以面试为主,复试小组对参加复试的考生逐个进行考核,考核顺序采取分学科随机抽签的方式,面试包括英语听说能力、专业素质和能力及综合素质和能力(具体见附表)。
b. 考核采取由考生从试题中随机抽取题目,考核教师提问,考生当场回答的方式进行。必要时,考核教师可就相关问题进一步提问。
4)考核评分
每位考生面试结束后,由考核教师现场独立为考生评分。在评分前可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核评价意见。考核教师各自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考生的最终考核分数。
硕士研究生面试项目、内容与要求情况一览表
面试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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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内容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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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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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素质
和能力
(2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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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英语口头表达流畅,回答问题基本正确,用词恰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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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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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本科理论知识的掌握程度,掌握基本临床技能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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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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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
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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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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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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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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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素质
和能力
(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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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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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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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学科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
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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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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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素养,言谈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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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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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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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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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复试成绩的使用
1. 复试成绩为笔试和面试成绩之和。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相加为入学考试总成绩。
2.各专业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
3. 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录取:
1)未按规定参加复试者。
2)复试成绩低于300分者。
3)体检不合格者。
4)政审不合格者。
五、其他事项
1. 参与考核的导师姓名不予提前公布。
2. 在复试过程中,参加复试的教师不接受考生提供的任何其他背景材料或推荐信函。
3. 本办法未尽事项,以研究生院相关文件为准。
六、联系方式
1. 中山大学光华口腔医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电话:020-83869640
邮箱:kqyjsb@126.com
2. 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电话:020-84113696
附:复试安排与体检标准
中山大学光华口腔医学院
2014年3月20日
附件:
1. 复试安排
我院复试在学校规定的复试时间内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光华口腔医学院201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安排表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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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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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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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4月9日
上午9:00~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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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腔医院八楼讲学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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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到、验证和抽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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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4月9日
下午2:3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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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华口腔医学院教学楼
一楼学术报告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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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课笔试、
专业英语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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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4月10日
上午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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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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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评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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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4月11日
上午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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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腔医院八楼讲学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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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始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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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复试体检标准依据以下文件执行:
1)《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
2)《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
3)《中山大学研究生体检异常受限招生专业目录》(http://graduate.sysu.edu.cn/gra02/g02a/g02a03/13274.htm)
3.研究生院将于5月5日后开通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校对系统,考生可通过该系统进行邮寄地址校对及修改,届时请关注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