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山大学招收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复试办法》(研院[2010]55号)、《中山大学2014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研院[2013]47号文件)的相关规定,特制订物理科学与工程技术学院2014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
一、复试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一) 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5人或以上人员组成,由院系主管研究生教育的副院长担任组长,一般要求有一名院系党委负责人作为成员。
(二)成立以导师为主体的免试生复试小组,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其中研究生导师一般不少于3人,并设立组长一名。组长应对复试的各个环节负责。复试小组负责确定复试具体程序、内容和评分标准,负责实施复试工作。复试小组下设秘书一名,负责复试记录和协助安排有关事宜。复试记录要做到详尽规范,并妥存备查。
(三)复试前,各复试小组应组织参与复试的教师熟悉复试工作的基本规范,掌握招生政策,增强复试教师的责任感。对免试生进行复试时,要严格执行复试程序和复试标准,保证复试质量。
(四)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履行对本单位接收免试研究生工作的领导职责,并对申请本单位复试的免试生的复试录取结果负责。对于参加复试而未被录取的免试生就复试结果提出的质疑,应认真向其做出必要的解释。
二、接收免试生的范围及计划
(一)接收免试生的范围为获得本校推荐免试资格或外校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除接收“优生优培”直博生的博士生招生计划由学校直接向接收导师单列下达外,接收其他类型免试生须占用2014年院系、导师的硕士、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学院接收本校直博生(不含“逸仙班直博生”)的人数占院系的学术型免试生计划;学院接收“逸仙班”本科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不占院系的本校免试生计划,但要占学院的博士生招生计划。学院接收“逸仙班”免试硕士生要占学院的硕士生招生计划。
研究生支教团、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学校流动编制以及中法高师班联合培养等项目接收的免试硕士生不占学院的免试生计划,由学校后期单列下达。
(二)学校对接收外校免试生的计划不做统一规定,接收外校免试生不占学院接收本校免试生计划,但需占2014年学院、导师的硕士、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四)2014年文、理、工及基础医学等专业接收免试硕士生的总人数可占本单位招生总数的70%左右,直博生招生人数视生源状况、导师的博士生招生计划和科研需求而定。
三、复试名单的确定
(一)对获得推荐免试资格并申请参加我院免试生复试的学生,由学院根据学生的报读申请,并结合各专业的接收规模及导师招生名额,确定各学科、专业招收本校直博生和免试硕士生的复试名单。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经学校及接收院系同意,均可获得报读学科专业的复试资格。 复试名单将于复试前在物理科学与工程技术学院网页公布。
(二)复试前学院须进一步确认免试生资格,按照学校招收免试生的工作规定严格对免试生进行资格审查。审查资料包括免试生的复试申请表、本科阶段成绩单(含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证明),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对不符合条件者,取消复试资格。
四、复试办法
(一)直博生和免试硕士生的面试原则上按学生所申请的招生专业为单位,成立复试小组并组织复试,招生规模稍小的相近专业可合并在一个复试小组复试。成立理论物理+粒子物理与原子核物理、凝聚态物理、光学、光学工程、材料物理与化学+材料工程(专业学位)、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光伏技术与应用、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光学工程(专业学位)、集成电路工程(专业学位),一共10个复试小组。
(二)复试内容以面试的形式进行,主要考察免试生的专业素质及能力、综合素质及能力为主,重点考察免试生知识结构、实践(实验)能力、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创新能力、外语应用能力、汉语写作水平等,以及道德品质和心理素质等。
(三)复试小组对参加复试的免试生要逐个进行复试。每位免试生的复试时间一般不少于二十分钟。复试导师姓名不得提前公布。
(四)每位免试生复试结束后,由复试教师现场独立为免试生评分。在评分前可以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研究对免试生的考核评价意见。复试教师各自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免试生的最终复试分数。
四、复试名单的确定
(一)对获得推荐免试资格并申请参加学院免试生复试的学生,由学院根据学生的报读申请,并结合各专业的接收规模及导师招生名额,确定各学科招收本校直博生和免试硕士生的复试名单。获得我校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获得“内推”资格和“外推”资格者)均可申请校内“优生优培”计划及其他直博生的复试。复试名单将于复试前在物理科学与工程技术学院网页公布。
(二)复试前学院须进一步确认免试生资格,按照学校招收免试生的工作规定严格对免试生进行资格审查。审查资料包括免试生的复试申请表、本科阶段成绩单(含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证明),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对不符合条件者,取消复试资格。
五、复试成绩的使用
(一)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面试成绩占30%,前三年专业成绩占70%。
(二)面试成绩总分为外语应用能力考核,满分30分;专业及综合能力考核,满分70分。
(二)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六、复试安排
(一)提交复试申请
时间: 2013年9月12日-9月13日,截止至13号下午17:00;
<!--[if !supportLists]-->1.<!--[endif]-->流程:(1)提交复试申请材料:填写《中山大学2014年接收本校推荐免试生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申请表》、《中山大学2014年接收“逸仙班”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申请表》、或《中山大学2014年校内不同院系之间接收本校免试生审核表》;
(2)提交其他材料:学生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并签名)、四六级成绩证明。
提交申请地点:物理科学与工程技术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十友堂107室)。
视逾期未提交申请者为自行放弃复试资格。
(二)复试时间安排
9月16日-17日各复试小组分组进行面试,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时间和地点由学院另行通知。
(三)体检安排
复试后,安排复试合格的学生前往校医院进行体检,具体时间由学院另行通知。
(四)就读承诺书
复试后,复试合格的学生须签署《中山大学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就读承诺书》。
七、录取办法
(一)复试成绩为前三年专业成绩和面试成绩之和。
(二)申请直博的学生原则上优先录取。
(三)学院根据各专业接收计划,严格按照复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专业拟录取和候补录取的本校免试生名单。对于报读人数不足的招生专业,可向其他生源富余的相近专业调剂复试录取“校内推免生”。
(四)学院免试生工作完成以后,将拟录考生名单及相关材料报学校研究生院审批,最终录取名单以研究生院批准为准。
八、接收校外推免生
接收校外免试硕士生,原则上应为“985工程”高校、“211工程”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接收外校免试直博生,必须是“985工程”高校应届本科生,且均要通过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6分)。外校推荐到我校复试且拟被录取的免试生必须取得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且占用推荐学校的免试生推荐名额。
(一)接收校外推免生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10月20日,导师应积极主动的接收外校免试生,以扩大优质生源比例,提高学院的研究生生源质量。
(二)外校免试生复试时须提交的资格审查材料
1、学生在网上申报系统提交并打印《中山大学2014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申请表》;
2、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1份,须盖有推荐学校教务处公章;
3、国家英语六级考试成绩证明复印件;
4、身份证复印件(须正反面复印在A4纸的同一面上);
5、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完成的体检表(需用中山大学体检表,可在免试生申报系统内下载),若拟录取时未能提供,则须在我校补办体检手续。
6、其它有关材料复印件各1份(该部份材料不作为必须提供材料内容,供我校审核、接收时参考),如获奖证书复印件及申请人提交的体现本人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
(三)拟被我校接收并取得所在学校正式推荐资格者,须按照201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网上报名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凭推荐学校提供的免试生校验码,选择当地高招办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网上报名和办理现场确认手续。
八、其他事项
(一)本规定未尽事宜按照学校研究生院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本规定的解释权归物理科学与工程技术学院。
附件:
1.中山大学2014年接收本校推荐免试生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申请表
2.中山大学2014年接收逸仙班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申请表
3.中山大学2014年校内不同院系之间接收本校免试生审核表
物理科学与工程技术学院
二O一三年九月十日
附件:附件1.doc |
附件:附件2.doc |
附件:附件3.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