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山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研院[2012]524号文件)、《关于做好中山大学201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研院[2013] 号文件)的相关规定,特制订物理科学与工程技术学院2013年硕士生的复试及录取办法。
一、复试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一)由学院主管研究生教育的副院长为组长,成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以二级学科(专业)为单位,提前组织好复试命题工作。
(二)以二级学科(专业)为单位成立复试小组。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其中研究生导师不少于3人,组长为各学科方向学术带头人。组长应对复试的各个环节负责。复试小组负责确定复试具体程序、内容和评分标准,负责实施复试工作。复试小组下设秘书一名,负责复试记录和协助安排有关事宜。复试记录要做到详尽规范,并妥存备查。面试小组成员至少含有一位在国外学习或工作过一年以上的老师负责外语口语面试。
(三)复试前,由各复试小组组织参与复试的教师熟悉复试工作的基本规范,掌握招生政策,增强复试教师的责任感。对考生进行复试时,要严格执行复试程序和复试标准,保证复试质量。
(四)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应认真履行对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领导职责,并对本单位考生的复试录取结果负责。对于考生就复试结果提出的质疑,招生院系应认真向考生做出必要的解释。
二、复试名单的确定
(一)复试分数线
本院确定复试名单的分数线,是学校划定的本学科专业的2013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基本分数线,即:
1. 理学、工学(学术型):
(1) 总分≧300分;并且
(2) 政治及英语均≧45分;并且
(3) 两门专业课均≧80分。
2. 工程硕士(专业学位):
(1) 总分≧300分;并且
(2) 政治及英语≧45分;并且
(3) 两门专业科均≧80分。
复试名单可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http://graduate.sysu.edu.cn/)及物理科学与工程技术学院网站(http://spe.sysu.edu.cn/)查看。
(二)专业调剂办法
1.原则:只在院内上线考生间进行调剂,院外、校外原则上不予调剂。
2.学术型考生可根据本人初试成绩及兴趣爱好,参考今年的上线情况,在复试前申请调剂到专业学位,通过学院审核后,参加所申请专业的复试。
3.专业调剂按双向选择的原则进行确定,考生填写调剂表申请表后须报学院审批。未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原则上不予调剂。
三、复试方式、内容及评分
复试以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及能力、综合素质及能力为主。
(一)复试内容
复试分为“专业课、专业英语笔试”和“综合素质及能力面试”两部分,满分分别为200分和300分,总分为500分。
⑴.专业课和专业英语笔试(满分为200分):
闭卷考试,时间总共3小时。专业课 笔试科目同“2013年中山大学硕士招生目录”公布的该专业复试科目一致,主要考察考生专业基础知识掌握程度和综合运用能力,满分为100分;专业英语 主要考察专业文献阅读和书面翻译能力,满分为100分。
⑵.综合素质及能力面试(满分为300分):
每位考生面试的总时间不少于10分钟。其中
a.知识结构占60分;
b.科研能力占60分;
c.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创新能力60分;
d.汉语写作水平、口头表达能力及道德品质和心理素质60分;
e.听力30分,口语30分;
(二)复试方式
1、专业课笔试及专业英语笔试均采取闭卷考试形式。
2、综合素质及能力面试,面试一般采取由考生从试题中随机抽取题目,由面试专家提问,考生当场回答的方式进行。必要时,面试专家可就相关问题进一步提问。
(三)复试评分
1、专业课笔试及专业英语笔试均由专业命题教师进行评分。
2、综合素质及能力面试,每位考生面试结束后,由面试专家现场独立为考生评分。面试专家的评分原则上采取去除最高分和最低分后求算术平均值为该考生的最终面试分数。成绩单由面试教师签字认可。
四、复试工作安排
(一)复试安排
1.报到、笔试
招生学科、代码 |
笔试时间 |
笔试地点 |
物理学070200 |
3月22日 9:00-12:00 |
南校区物理科学与工程技术学院示教厅 |
光学工程080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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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科学与工程 080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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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 0808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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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 0809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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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科学与技术 082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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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学工程085202 |
3月22日 9:00-12:00 |
南校区十友堂300室 |
材料工程0852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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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成电路工程085209 |
注:请各位考生提前30分钟到达笔试地点备考及办理报到手续,并带齐资格审查所需要的材料,逾期不参加复试者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2.复试资格审查
复试笔试时须带齐以下材料:
(1) 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军官证、护照),身份证复印件须提供两份,并在其中一份签名并写上“授权单位代申领借记卡”;
(2) 应届生的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 往届生的毕业证、学位证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4) 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应届生成绩单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加盖公章,往届生成绩单由考生档案单位加盖公章);
(5) 复试通知单。考生可凭报名号或证件号码在中山大学研究生院“硕士招生——信息查询——复试通知查询”处查询并打印;
(6) 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取消复试资格。
3.面试
3月23日-25日各专业分组进行面试,各专业的面试时间和地点由学院另行通知。
(二)体检安排
考生的体检将安排在复试期间统一进行,由校医院组织。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教学厅[2010]2号文《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和我校的相关规定执行。
体检时间:2013年3月22日--3月26日(复试期间,向考生发放体检表)
体检地点:南校区校医院(周六、周日不安排体检),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录取办法
(一)复试成绩为专业课笔试、专业英语笔试、综合素质及能力面试之和。
(二)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各专业原则上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取名单及录取类别。
(三)原则上优先录取报考本专业的考生,生源不足的专业可在征得上线考生同意的前提下调剂录取。
(四)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复试成绩不合格(复试成绩低于300分者);
2.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合格者;
3.政审不合格者;
4.体检不合格者。
(五)学院研究生录取工作完成以后,将拟录考生名单及相关材料报学校研究生院审批,最终录取名单以研究生院批准为准。
六、其他事项
(一)本规定未尽事宜按照学校研究生院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本规定的解释权归物理科学与工程技术学院。
物理科学与工程技术学院
二0一三年三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