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3拟录取硕士研究生领取如下材料:
1、《现实表现复审表》
2、调档函
3、非奖助类硕士研究生合同书
领取材料地点:南校区十友堂107室
备注:本人不能前来领取的,请邮件(dqiup@mail.sysu.edu.cn )或电话(020-84112816)通知我们,我们将按复试报到时考生所填写的邮寄地址,通过挂号信的形式进行寄送
二、《现实表现复审表》填写说明
1、应届本科毕业生交给辅导员或主管学生工作的党组织部门填写
2、往届生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或政工、或组织)部门填写
3、5月10日前寄送到达我院
三、调档函
1、表中的拟录取专业以我院公布的《拟录取名单》为准,若有不同,请自行改正(用黑色签字笔)
2、往届生将调档函交给档案部门办理调档手续,5月10日前寄送到达我院
3、应届生:
(1)将调档函交给所在院校档案部门
(2)5月10日前先寄现有的人事档案材料(一般是高中档案),7月1日前再寄送毕业登记表等学籍资料。
如在5月10日前无法寄送现有人事档案,须请考生所在高校档案馆开具情况说明,并加盖公章,于5月10日将情况说明寄送到我院;所有的人事档案(包括高中档案 和大学档案)可于7月1日前寄送。
四、合同书填写说明
1、非奖助类学术型的同学及专业学位的同学请填写《中山大学非在职全日制非奖助类硕士研究生合同书》一式两份,请自行下载打印;
2、填写内容(注意需要黑色签字笔、钢笔填写):
(1) 填写乙方:本人姓名
(2) 填写拟录取专业
(3) 培养经费,请注意大写:壹万
(4) 本人签名
3、全部于5月10日前寄送到达我院。
五、中山大学的应届毕业生提交材料补充说明:
1、中山大学所有拟录取的考生都不需领取调档函,不需调档。
2、中山大学外院系的拟录取考生:
需提交《现实表现复审表》和合同书两份材料;
3、理工学院本院的拟录取考生:非奖助类及专业学位考生请提交合同书;
所有理工学院本院的拟录取考生的《现实表现复审表》研工办将联系辅导员统一办理,不需个人再单独办理提交。
六、外地考生材料邮寄材料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135号中山大学十友堂107室
联系电话:020-84112816
邮政编码:510275 收件人:董老师
理工学院研工办
2013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