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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中山大学2013年博士研究生录取工作的通知

中山大学 /2013-10-18

 

关于做好中山大学2013年博士研究生录取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了做好我校2013年博士研究生录取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博士研究生录取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由我校自行确定,2013年我校录取博士研究生初试成绩的基本要求见附件1。
二、招生计划及类别
国家下达给我校的201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为1248名,其中包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20名,“对口支援高等学校定向培养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计划17名,“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职攻读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学位”专项计划6名。
201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安排以学校长远发展战略为依据,以促进学科建设、提高科学研究水平、提升学术竞争力为目标,优化博士研究生资源的配置,充分发挥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杠杆调节作用,在保持各学科基本招生名额的同时,适度加大对优秀学者、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重点研究基地以及承担国家重点项目的优秀创新团队的倾斜力度,强化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分配对学科建设、科学研究及人才培养的支持作用。
201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按基本计划、重点支持计划、国家重点实验室(基地)计划及国家专项计划四大类别编制下达。2013年各类别博士研究生计划分别见附件2、附件3、附件4,附件5。各类别招生计划数含硕博连读生、提前攻博生和直博生数。
招收“优生优培”资助计划直博生不占下达给院系和导师的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优生优培”直博生的招生计划由学校向招生导师单列下达。
从我校博雅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中招收的直博生,不占接收院系和导师的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由学校向招生导师单列下达。
2013年博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在职全日制、委托培养和国家专项计划三种。学校对各院系非在职全日制、委托培养的录取比例不作具体规定,各院系在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内可根据生源情况自行确定。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对口支援高等学校定向培养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和“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职攻读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学位”属国家专项计划,在招生院系的招生规模之外单列。录取为国家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参加培养机制改革,待遇按相关规定执行。
三、复试录取
(一)请各院系依照《关于印发<中山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的通知》(中大研院〔2012〕527号)要求,认真做好2013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复试小组和招生导师在全面考查考生专业素质的同时,要注重对考生的思想道德品质及综合素质的考查。请各院系于5月中旬前完成复试工作,具体复试时间由院系自行确定并请及时通知考生。对所有参加过复试的考生,均须认真填报《中山大学2013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表》。
(二)各院系要从战略高度认真做好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对口支援高等学校定向培养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等专项计划考生的复试录取工作。要优先复试录取定向到新疆、西藏、内蒙古等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我校对口支援高校的在职考生(我校对口支援高校包括:吉首大学、西藏民族学院)。所有报考且具有复试录取资格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录取前须向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报考201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拟录取考生须签订《国家定向培养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定向协议书》,拟录取的“对口支援高等学校定向培养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考生须签订《对口支援高等学校定向培养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协议书》。
(三)招生院系要对所有符合报考条件且具有复试录取资格的“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职攻读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学位”国家专项计划的考生进行单独复试。复试的主要内容为:根据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研究和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的要求,考察考生综合运用知识及从事理论教学和科学研究的能力,并要对考生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考核。所有拟录取考生在录取前均须向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2013年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职攻读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学位专项计划考生登记表》。
四、专业特优生的破格复试、录取
对初试外语成绩未达到我校复试基本要求,但其他各门业务课成绩及总成绩均达到复试要求,且专业能力和学术水平突出、科研成果显著、在本学科公认的国内外一流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的第一作者或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第一、第二获奖者或省部级以上在研项目(非自筹)主持人,显示出较好培养前途的极少数非同等学力考生,可由拟接收的博士生导师提出破格申请,经我校3名本专业的教授(其中一名应是报考导师)推荐,各单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查同意,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将申请破格考生的资料和专家意见在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上公示,接受评议和监督。经公示后,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审批,符合条件者,可破格复试。
申请2013年专业特优生破格复试、录取的有关表格及要求见附表1、附表2、附表3。
申请专业特优破格复试博士考生的院系请于2013年5月3日之前将本年度专业特优破格录取博士考生的有关材料、3名我校本专业的教授(其中一名应是报考导师)推荐书以及由院系汇总录入的《中山大学2013年专业特优博士考生破格录取公示表》电子文档和打印件(用A4纸打印一份,院系盖章),集中送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将于5月7日上网公示,逾期不再办理。
破格录取的考生占用院系的招生计划。
以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报考和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不能破格录取。
五、调剂录取
(一)合格生源不足的导师,可以在同一专业的合格生源中进行调剂录取。属于校内不同招生院系之间的考生调剂,由调出与调入院系双方共同办理考生报考档案的移交手续。并由调入院系将《中山大学2013年校内不同院系相同专业之间调剂博士考生情况表》(附表4)送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
(二)不同专业(学科方向)之间的考生原则上不予调剂录取。确因学科交叉或学科融合需要的,应严格把关、严格审查,并由拟接收的导师提供调剂考生攻读硕士学位期间的专业背景以及硕士论文研究课题与拟接收导师所从事课题研究的关联度、报考导师与拟接收导师所从事的研究的关联度等材料,并填写《中山大学2013年不同专业(学科方向)之间调剂博士考生审批表》(附表5),报送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经研究生院组织的专家组审查同意后,方可调剂录取。
对于已在报考专业参加复试且复试成绩不合格(复试总成绩低于180分)的考生,不得申请调剂复试录取。
(三)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对口支援高等学校定向培养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和“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职攻读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学位”等专项计划的考生原则上不能调剂到该专项计划以外录取。报名时未填报以上计划的考生不能调剂到以上专项计划录取。
(四)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我校不得调剂录取报考其他高校博士研究生的考生。
六、导师的配套投入
根据《中山大学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试行办法》)的要求,导师招收博士研究生(含硕博连读、提前攻博及直博生)需要科研经费的配套投入,并采取与导师招生规模相联系的“递进配套”方式。具体投入标准请参见《试行办法》。为了简化程序,提高招生导师配套经费的划转效率,从2010年开始,已原则上采取导师招收博士研究生三年的配套经费在录取当年的5月份一次性划扣的做法。各院系在分配导师招生计划及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时,应先落实导师的配套投入经费。对不能提供配套经费或配套经费不足的导师,原则上不安排或少安排招生计划。
根据《中山大学博士研究生“优生优培”资助计划试点工作实施办法》的要求,除少数基础学科和从事基础理论研究的导师外,其他导师招收“优生优培”资助计划直博生,第一、二学年导师应配套投入标准为10000元/年/人,在博士论文开题后的第三、四、五学年,导师应配套投入标准为15000元/年/人的资助经费。“优生优培”导师配套资助经费将分年度于每年的9月份划扣。
对录取为“优生优培”资助计划的直博生和国家专项计划的博士研究生,其招生导师不需承担培养机制改革的博士生配套投入。
    七、录取原则和纪律
    博士研究生的招生工作事关学校的科研水平和学术声誉,且为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录取工作必须坚持以学术为标准,择优录取,保证质量的原则,坚决抵御各种不正之风的干扰,防止各种形式的非学术因素的影响,确保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自觉维护我校研究生招生的良好声誉。在录取过程中,对于违反招生录取规定,弄虚作假、严重失职的单位和个人,将追究其责任,并根据情节和性质进行严肃处理。
八、相关工作及要求
1、校务系统研究生院招生管理子系统的使用
2013年博士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须通过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招生管理模块(以下简称系统)完成。各院系请务必在规定时间通过系统提交复试考生名单、拟录取考生名单等复试录取资料,同时按要求报送纸质材料。
为了帮助各招生院系顺利使用系统完成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将及时在系统的文件下载处提供各工作阶段的操作指引文档,同时做好咨询服务。
2、博士生导师招生配套经费划扣操作系统的使用
为了保证博士生导师招生配套经费划扣的准确性,提高工作效率,研究生院开发了博士生导师招生配套经费划扣信息采集系统,2013年博士生导师招生配套经费的划扣将借助该系统完成。请各院系及时登录该系统(网址:http://gserp.sysu.edu.cn/),按要求完成导师招生配套经费划扣工作。
3、录取时间、安排及工作进程
我校2013年博士研究生录取工作安排及工作进程见附件6,请各院系严格按照要求执行,认真做好今年的博士研究生录取工作。
 
附件:
1、中山大学2013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基本分数线
2、中山大学2013年博士生招生基本计划
3、中山大学2013年博士生招生重点支持计划
4、中山大学2013年博士生招生国家重点实验室(基地)计划
5、中山大学2013年博士生专项招生计划
6、中山大学2013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进程表
 
附表:
1、中山大学2013年专业特优博士考生破格录取申请表
2、中山大学2013年专业特优博士考生破格录取教授推荐书
3、中山大学2013年专业特优博士考生破格录取公示表
4、中山大学2013年校内不同院系相同专业之间调剂博士
考生情况表
5、中山大学2013年不同专业(学科方向)之间调剂博士考生审批表
6、中山大学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表
 
请登录“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招生管理—博士招生—文件下载”处下载本文及表格,网址:http://ecampus.sysu.edu.cn/zsuyy/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博士 研究生 录取通知

 中山大学研究生院
2013年4月26日印发 
                   责任校对:叶嘉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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