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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201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中山大学 /2013-10-18

 根据中山大学《关于做好中山大学2013年博士研究生录取工作的通知》(研招[2013]21号文),结合本中心实际,特制定本中心201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一. 组织管理

  中心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中心主管研究生教育的副院长担任组长,小组成员由中心纪委书记、职能部门负责人以及相关学科负责人组成。

  中心按照肿瘤学、麻醉学、影像医学与核医学、分子医学等不同招生专业方向,成立以博士研究生导师为主体的7个复试小组。(附件《肿瘤防治中心2013年级博士研究生复试安排一览表(含考生复试名单)》)

  复试小组由不少于3名本专业的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组成(一般由拟招生的博导组成),设立组长1名,学校提倡各复试小组吸纳相近专业的专家参加。复试小组负责确定复试具体程序、内容和评分标准,负责实施复试工作。复试小组下设秘书1名,负责复试记录和协助安排有关事宜。复试记录要做到详尽规范,并妥存备查。

二.复试办法

  ㈠确定复试名单

  本中心各报考专业的上线分数线(按学校文件规定)是:总分180分,英语50分,业务课55分。

  在2013年报考本中心相关专业71名上线考生中,以及在本中心申请提前攻博的2011年级7名临床医学硕士生中,导师结合该生(报考者及申请者)拟开展的研究计划等情况以及相关报考材料选择确定复试名单,提前报科教处教学与研究生科,由教学与研究生科电话通知考生依时前来复试,复试名单同时在本中心网站公布,参加复试人数共55名。

  ㈡报到与资格审查

  复试考生按照附件《肿瘤防治中心2013年级博士研究生复试安排一览表的具体时间,带齐以下各种原件及复印件提前到肿瘤防治中心医疗科技大楼八楼教学与研究生科报到。

  报到时间:5月8日上午(星期三)9时至11时。

  报到资格审查资料包括(六项):

  ①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2份;
  ②本科毕业证及学位证原件与复印件;
  ③硕士毕业证书原件与复印件;(应届硕士生提供研究生证)
  ④硕士学位证书原件与复印件;(应届硕士生提供研究生证)
  ⑤硕士阶段成绩单原件与复印件;
  ⑥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原件与复印件;(报考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者)
  (其他资料如:报名登记表、专家推荐书、拟开展的研究计划等已在报考前提交)

  ㈢复试安排

  1. 复试时间:5月8日下午(星期三)3:00~5:30;
    详见附件《肿瘤防治中心2013年级博士研究生复试安排一览表》;放疗复试小组复试时间为5月8日上午10:00-12:00;

  2. 复试地点:
    详见附件《肿瘤防治中心2013年级博士研究生复试安排一览表》;

  3. 复试内容:外语运用能力和业务能力考核两部分,其中外语运用能力占100分,业务能力考核占200分,满分300分。

  4. 复试方式:以面试为主;外语运用能力考核方式为口语或笔试,业务能力考核为面试。各复试小组可根据专业要求适当增加其他考核方式。

三.录取办法

  学校下达给本中心招生指标70名(含基本计划、重点支持计划、重点实验室计划),少数民族专项计划1名,优生优培直博生5名。本中心已招直博生(含优生优培)及硕博连读生33名,余指标43名(含少数民族专项计划)。本次复试只能录取博士生43名(包括录取2011年级临床医学硕士提前攻博生)。招生导师务必按照附件《肿瘤防治中心2013年级博士研究生复试安排一览表》 所限定的招生指标数进行录取。

  复试小组专家及导师在中心下达的各导师招生指标范围内,根据专业培养要求和考生业务能力及外语运用能力等具体情况,面试考核并判断其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确定录取人选。秘书填写记录《2013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表》。
按学校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复试成绩低于180分者;
  2、体检不合格;
  3、政审不合格。

四.专业特优生申请破格录取

  对初试外语成绩未达到复试基本分数线,但其他各门业务课成绩及总成绩均达到复试要求,且专业能力和学术水平突出,科研成果显著(在本学科公认的国内外一流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的第一作者,或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第一、第二获奖者,或省部级以上在研项目(非自筹)主持人),可由拟接收的博士生导师提出破格申请,经我校3名本专业的教授(其中一名应是报考导师)推荐,本中心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查同意后报学校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将申请破格考生的资料和专家意见在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上公示,接受评议和监督。经公示后,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审批,符合条件者,可破格参加复试,破格录取的考生占导师招生指标。

  申请专业特优破格复试博士考生的材料(电子版及纸质版)提交截止日期:2013年5月3日之前,逾期不再办理。

  五.跨院系/跨专业调剂录取

  合格生源不足的导师,可以在同一专业的合格生源中进行调剂录取。同一院系同一专业的调剂由导师及考生自行协商报中心安排参加复试。校内不同院系同一专业之间的考生调剂,由调出与调入院系双方共同办理考生报考档案的移交手续,并由调入院系将《中山大学2013年校内不同院系相同专业之间调剂博士考生情况表》送学校研究生院审核备案。

  不同专业(学科方向)之间的考生(含相同院系或跨院系)原则上不予调剂录取。确因学科交叉或学科融合需要的,应严格把关、严格审查,并由拟接收的导师提供调剂考生攻读硕士学位期间的专业背景以及硕士论文研究课题与拟接收导师所从事课题研究的关联度,报考导师与拟接收导师所从事的研究的关联度等材料,并填写《中山大学2013年不同专业(学科方向)之间调剂博士考生审批表》报送学校研究生院。经研究生院组织的专家组审查同意后,方可调剂录取。

   申请跨院系/跨专业复试博士考生的材料(电子版及纸质版)提交截止日期:2013年5月10日之前。

  对于已在报考专业参加复试且复试成绩不合格(复试总成绩低于180分)的考生,不得申请调剂复试录取。

  按照教育部及学校有关规定,不接受调剂录取报考其他高校的博士研究生的考生。


七.录取纪律

博士研究生的招生工作事关学校的科研水平和学术声誉,且为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录取工作必须坚持以学术为标准,择优录取,保证质量的原则,坚决抵御各种不正之风的干扰,防止各种形式的非学术因素的影响,确保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自觉维护我校研究生招生的良好声誉。在录取过程中,对于违反招生录取规定,弄虚作假、严重失职的单位和个人,将追究其责任,并根据情节和性质进行严肃处理。

                           肿瘤中心科教处(教学与研究生科)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肿瘤防治中心2013年博士复试安排一览表(含考生复试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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