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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2012年校内“优生优培”计划免试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中山大学 /2012-10-24

根据中山大学《关于公布博士研究生“优生优培”资助计划试点工作的实施办法》(研院〔2011〕37号)通知精神,结合本中心具体情况,特制订2012年肿瘤防治中心接收校内“优生优培”计划免试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一、资助计划  

资助计划类型

具有招生资格导师名单

资助计划招生指标

资助计划招生指标说明

直博生

马骏,刘强,宋立兵,邵建永,贾卫华,黄文林,康铁邦,

黄蓬,曾木圣,谢小明,谢丹,傅剑华,曾益新

2

2名获资助计划的直博生指标,不占导师2012年博士生指标。

硕博连读免试生

马骏,刘强,黄文林,黄蓬,曾木圣,谢丹,傅剑华,曾益新

6

6名获资助计划的硕博连读免试生指标,占用导师2012年的硕士生指标,但不占进入博士阶段年份(2014年)的导师博士生指标。


  备注:学校下达给本中心的资助计划为直博生2名,硕博连读生6名,此计划占用本中心相应类别的学术型或专业型的校内生源免试生计划(学校下达本中心允许招收校内生源免试生招生指标共10名,其中学术型4名,专业型6名),但不占校外生源免试生指标(无指标限定),鼓励导师尽量物色校外生源免试生。每名导师只能获得1名资助计划(直博生或硕博连读生)

二、 资助对象

  本科毕业于我校和其他985工程高校、本科成绩综合排名在全年级前10%的免试研究生(直博生2名,硕博连读生6名)。

三、复试办法

(一) 成立复试小组

  中心成立“优生优培”复试小组,设组长1名,秘书1名,专家组成员若干名(≥5名),由分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担任组长,专家组成员主要由招收“优生优培”资助计划的导师组成。

(二) 确定复试名单

  1、符合资助计划对象要求,同时符合“中山大学2012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中接收免试生的范围要求。

  2、申请参加资助计划的校内生源免试生在8月15日前将相关申请材料寄达本中心教学与研究生科,经本中心及学校教务处审核确定后,将以电话形式通知其前来复试。

  3、申请参加资助计划的校外生源免试生在规定时间内(9月初)将相关申请材料寄达本中心科教处教学与研究生科,经本中心及学校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将以电话形式通知其前来复试。

(三) 招生复试安排

  1、复试时间:

  申请参加资助计划的校内生源免试生复试时间初定8月24日;申请参加资助计划的校外生源免试生复试时间:初定9月初。

  2、 复试地点:23楼远程会议室

  3、 复试形式:面试

  4、 复试内容:考查考生的专业知识结构、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创新能力、外语听说能力以及道德品质和心理素质等综合能力,按百分制评分。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外语应用能力考核满分30分,专业及综合能力考核满分70分。

(四) 复试资格验核

  复试资格验核在复试当日进行(具体时间留意本中心网页通知)。考生需前来本中心提交以下材料验核:

  1、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本科阶段成绩单原件1份,加盖有推荐学校的教务处公章;(本科成绩综合排名在全年级前10%)

  3、英语四、六级的考试的成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4、《中山大学2012年“优生优培”资助计划免试研究生报读申请表》(附表3)1份;

  5、《中山大学2012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附表4)2份,该表必须是免试生推荐学校教务处盖章的原件(复印件无效)且内容填写完整。校内免试生无需此材料;

  6、其它有关材料复印件各1份,如获奖证书复印件及申请人提交的体现本人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该部份材料不作为必须提供材料内容,可供参考)。

  未能提供以上规定材料者,将取消复试资格。

四、 录取办法

  申请参加资助计划的免试生复试结束后,由复试小组专家现场独立为免试生评分,专家各自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免试生的最终复试分数,在录取前组长应组织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研究对每位免试生的综合考评意见,原则上按复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对于外语能力特别强,能够掌握坚实宽广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具有从事实际科学研究潜能的考生,经复试小组集体研究通过,可录取为直博生(学术型),按照学校规定,报考专业型(临床型)免试生只能录取为硕博连读免试生。

  待初步公布复试录取结果后,考生应到中山大学北校区体检部进行体检,体检通过后方可报送中山大学研究生院审批。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①复试总分低于60分者;②体检不合格;③政审不合格。

五、 其他事项

  1、申请资助计划免试生的考核与管理、资助方式与额度等相关政策按照中山大学研院『2011』37号文“关于公布《博士研究生“优生优培”资助计划试点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精神执行。

  2、 对于非申请资助计划的校内、校外免试生招生复试安排,本中心另行通知,请密切留意中心主页。

 

                                      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

                                       二〇一一年八月八日

 

附:附件1:关于公布《博士研究生“优生优培”资助计划试点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中山大学研院【2011】37号文)

      附件2 :关于做好2012年“优生优培”资助计划免试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中山大学研院【2011】39号文)

     附件3 :中山大学2012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中山大学研院【2011】33号文)

      附件4 :中山大学2012年“优生优培”资助计划免试研究生报读申请表

  附件5 : 中山大学2012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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