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山大学《关于做好2011年博士研究生录取工作的通知》(研招[2011]16号文)精神,结合本中心实际,特制定肿瘤中心201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一. 组织管理
中心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中心院长担任组长,党委书记和分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担任副组长。
根据复试专业方向,成立以博士研究生导师为主体的肿瘤学、影像医学与核医学、麻醉学、分子医学共四个专业的10个复试小组,每组设组长1名,秘书1名,小组成员由本专业不少于3名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组成(一般由拟招生的博导组成)。
二.复试办法
㈠确定复试名单
在2011年报考本中心相关专业60名上线考生中,以及在本中心申请提前攻博的2009年级11名临床医学硕士生中,导师结合该生(报考者及申请者)拟开展的研究计划等情况以及相关报考材料选择确定复试名单,4月25日中午12时前报科教处教学与研究生科,由教学与研究生科电话通知考生按各复试小组具体确定的复试时间前来复试。
㈡报到与资格审查
复试考生按照附件“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2011年博士分组复试一览表”的具体时间,带齐以下各种原件及复印件提前到肿瘤防治中心医疗科技大楼八楼教学与研究生科报到。
审查资料包括以下(六项):
①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
②本科毕业证及学位证原件与复印件;
③硕士毕业证书原件与复印件;(应届硕士生提供研究生证)
④硕士学位证书原件与复印件;(应届硕士生提供研究生证)
⑤硕士阶段成绩单原件与复印件;
⑥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原件与复印件;(报考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者)
(其他资料如:报名登记表、专家推荐书、拟开展的研究计划等已在报考前提交)
㈢复试安排
1. 复试时间:4月28日下午,详见附件“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2011年博士分组复试一览表”;
2. 复试地点:详见附件“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2011年博士分组复试一览表”;
3. 复试方式:面试为主;
4. 复试内容:外语运用能力30分,业务能力考核70分,满分100分。
三.录取办法
根据学校下达招生指标数,除外已招收直博生及硕博连读生指标,本次复试只能录取博士生44名(包括录取2009年级临床医学硕士提前攻博生)。
复试小组专家及导师在中心下达的各导师招生指标范围内,根据专业培养要求和考生业务能力及外语运用能力等具体情况,面试考核并判断其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确定录取人选。秘书填写记录《2011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表》。
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申请特优破格或调剂录取,必须严格按照学校文件执行。
肿瘤中心科教处教学与研究生科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