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2013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各招生单位:
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和直接攻读博士学位工作是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稳定和提高我校研究生生源质量的一项重要措施。为了保证这项工作的成效,2013年我校推荐、接收免试研究生(以下简称免试生)分两个环节实施,推荐工作(含推内和推外)由教务处负责组织开展,接收工作(含接收本校和外校免试生)由研究生院负责组织落实。现将我校2013年接收免试生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接收免试生的范围及计划
接收免试生的范围为获得本校推荐免试资格或外校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除接收“优生优培”直博生的博士生招生计划由学校直接向接收导师单列下达外,接收其他类型免试生须占用2013年院系、导师的硕士、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一)接收本校免试生(含接收本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和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计划由研究生院在教务处下达的免试推荐资格数的基础上,根据国家预计下达我校的接收本校推免生计划,按相应比例进行核定,各院系2013年接收本校免试生计划见附件1。该计划包括学术型计划和专业学位计划。院系接收本校直博生(不含“逸仙班直博生”)的人数占院系的学术型免试生计划。
研究生支教团、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学校流动编制以及中法高师班联合培养等项目接收的免试硕士生不占附件1中下达给院系的免试生计划,由学校后期单列下达。
院系接收“逸仙班”本科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不占院系的本校免试生计划,但要占院系的博士生招生计划。“逸仙班”免试硕士生计划由学校根据逸仙班本科生申请免试攻读硕士生的人数,按一定比例单列下达。
(二)学校对接收外校免试生的计划不做统一规定,各院系可根据本单位的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自行安排。接收外校免试硕士研究生,原则上应为“985工程”高校、“211工程”高校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接收外校免试直博生,必须是“985工程”高校应届本科生,且均要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6分),外语类专业要求第二外语考试成绩优良(80分以上)。各院系(特别是以基础学科为主的院系)要采取有效措施,积极主动地接收校外免试生,以扩大优质生源的比例,提高研究生生源质量。
(三)2013年文、理、工及基础医学等专业接收免试硕士生的总人数可占本单位招生总数的70%左右,临床医学专业以接收科研型免试硕士生为主,也可接收一定比例的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免试硕士生。2013年除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不能招收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外,其他学科专业均可招收直博生。直博生招生人数视生源状况、导师的博士生招生计划和科研需求而定。
二、免试生的招生类别及其奖助
招收免试生的类别为非在职全日制(含奖助类、非奖助类)。直博生和学术型(含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护理专业学位)免试硕士生在录取当年均为奖助类,专业学位(不含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护理专业学位)、类专业学位专业在录取当年只招收非奖助类免试硕士生,对于成绩优异,家庭经济困难者,第二年可通过遴选获得奖助类名额,评审办法按当年奖助金评审工作文件执行。
录取为支教团、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和流动编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术型免试硕士生均为奖助类,要占录取院系2013年的招生名额,入学后第二年纳入全校硕士生奖助金动态管理。
三、免试生的复试录取工作
复试是接收免试生工作的重要环节。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本校和外校免试生)经过复试,符合要求,方可录取为研究生。
(一)请各院系依照《中山大学招收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复试办法》(研院[2010]55号)制定本单位接收免试生的复试录取办法,并组织免试生的复试。院系须按规定首先组织本校直博生的复试并确定拟录取名单,再组织本校免试硕士生的复试录取工作。
(二)获得我校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获得“内推”资格和“外推”资格者)均可申请校内直博生的复试,通过复试拟录取为直博生的,不能参加其他形式免试生(含外校免试生)的复试,未列入拟录取名单的,获得“内推”资格者参加校内免试硕士生的复试,获得“外推”资格者自行联系外校免试生的复试。
参加了本校免试硕士生复试未列入拟录取名单的获得“内推”资格的学生,仍可转为“外推”资格联系参加外校免试生的复试。有关“外推”免试生的工作请按照《关于做好2013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学位推荐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中大教务[2012]89号)执行。
所有申请参加校内免试生(含直博生)复试的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学生须填写并向接收院系提交《中山大学2013年接收本校推荐免试生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申请表》(附件6)。
(三)获得我校推荐免试资格的“逸仙班”应届本科毕业生须向接收院系提出复试申请并提交《中山大学2013年接收“逸仙班”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申请表》(附件7)。“逸仙班”毕业生申请复试的免试生类型只能是直博生、本校免试硕士生和外校免试生中的一种,不可多重申请。
(四)为适应学科交叉发展和培养复合型人才的要求,我校推行“大文大理”或“文理交叉”接收免试生的做法。确因学科、专业发展的需要,经院系招生领导小组批准并报研究生院审核,可跨院系专业接收“校内推免生”复试。跨院系专业接收的“校内推免生”应获得本科在读院系的推荐免试资格,占用接收院系的接收本校免试生计划。
跨院系复试录取本校免试生,须由接收院系送交《中山大学2013年校内不同院系之间接收本校免试生审核表》(附件8),经研究生院审核后,接收院系方可组织复试。
(五)接收外校免试生复试申请的具体办法见《中山大学2013年接收外校免试生办法》(附件4)。为了争取更多的优秀外校免试生生源,我校拟于2012年7月开始启动接收外校免试生的工作,外校可能获得免试生推荐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可通过中山大学2013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网上申报系统或递交书面申请材料两种方式向我校提出参加免试生复试的申请,招生院系应及时对申请者的信息进行审核,择优确定拟复试名单并组织复试。
(六)各院系要根据接收校内外免试生的计划,严格按照复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专业拟录取和候补录取的本校免试生名单。对于报读人数不足的招生专业,可向其他生源富余的相近专业调剂复试录取“校内推免生”。调剂复试和录取免试生的名单均须严格按照复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调剂复试录取规则须提前向“校内推免生”公布。
(七)所有校内、校外免试生复试后,请各院系即通知复试合格的免试生进行体检。拟录取的医科免试生(除附属五院自行安排外)在北校区门诊部体检,其他免试生在南校区门诊部保健科体检。
(八)对已获得2013年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拟录取资格的本校应届本科毕业生,须签署《中山大学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就读承诺书》(附件9)。
(九)各院系可向参加复试的免试硕士生收取复试费每人100元。复试费的收取及管理办法请按照研究生院下发的《关于收取硕士生入学考试复试费及加强复试费管理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十)各院系按规定时间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报送拟录取免试生的《中山大学2013年拟接收本校直博生复试录取汇总表》、《中山大学2013年拟接收外校直博生复试录取汇总表》、《中山大学2013年拟接收本校免试硕士生复试录取汇总表》、《中山大学2013年拟接收外校免试硕士生复试录取汇总表》、《中山大学招收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表》、《中山大学招收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表》等录取材料。
(十一)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对拟录取免试生名单进行全面审查并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在网上公布。
(十二)拟录取的免试生须按规定在网上报名,具体要求及办法见《中山大学2013年接收免试生网上报名办法》(附件5)。
四、接收免试生的时间安排及工作进程
我校2013年接收本校免试生的时间安排、工作进程及工作流程图见附件2、附件3,请各院系严格按照要求执行,认真做好免试生的接收工作。
附件:
1.中山大学2013年接收校内免试生(含直博生)计划表(待定)
2.中山大学2013年接收本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进程表
3.中山大学2013年接收本校免试研究生工作流程图
4.中山大学2013年接收外校免试生办法
5.中山大学2013年接收免试生网上报名办法
6.中山大学2013年接收本校推荐免试生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申请表
7.中山大学2013年接收逸仙班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申请表
8.中山大学2013年校内不同院系之间接收本校免试生审核表
9.中山大学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就读承诺书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教育 免试研究生 复试 录取 通知
中山大学研究生院 |
2012年7月4日印发 |
责任校对:张水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