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山大学招收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复试办法》(研院[2010]55号)的有关规定,为做好中山大学国际汉语学院2013年硕士生的复试、录取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复试的组织管理
(一)由学院主管研究生教育的领导和相关学科、专业负责人组成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一般应由5人或以上人员组成,由主管研究生教育的院长担任组长。
(二)成立以导师为主体的免试生复试小组,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其中研究生导师一般不少于3人,并设立组长一名。组长应对复试的各个环节负责。复试小组负责确定复试具体程序、内容和评分标准,负责实施复试工作。复试小组下设秘书一名,负责复试记录和协助安排有关事宜。
二、复试名单的确定
对获得推荐免试资格并申请参加我校免试生复试的校内、外应届本科毕业生,由我院根据学生的报读申请,确定本专业招收免试硕士生的复试名单。具体招生名额将由研究生院下达。
(一)校内免试生
申请跨院系参加我院校内免试生复试的学生应获得本科在读院系的推荐免试资格,并于8月31日前向我院提交《中山大学2013年接收本校推荐免试生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申请表》(附件1)和《中山大学2013年校内不同院系之间接收本校免试生审核表》(附件2),经研究生院审核后,方可进行复试。具体复试时间将另行通知。
(二)外校免试生
1、基本条件
(1)接收外校免试研究生原则上应为“985工程”高校、“211工程”高校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2)在校期间各方面表现良好,身心健康,学习成绩优秀,具备良好的可作为硕士研究生培养的综合素质和培养潜能;
(3)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6分),外语类专业要求第二外语考试成绩优良(80分以上);
(4)拟被我校录取的免试生须获得本科就读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并占用其本科就读学校的推荐免试指标。
2、申请办法
请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信息公告”里查看《中山大学2013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办法》,通过网上申请和书面申请两种方式申请我校接收外校免试研究生的复试。同时还可向我院寄送以下材料:
(1)学生以书面或网上提交的《中山大学2013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含直博生)申请表》,该表必须有推荐学校教务处加盖公章的原件(复印件无效);
(2)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1份,加盖有推荐学校的教务处公章;
(3)国家英语六级考试成绩证明复印件;英语专业提供第二外语考试成绩单;
(4)其它有关材料复印件各1份(该部分材料不作为必须提供材料内容,供我院审核、接收时参考),如获奖证书复印件及申请人提交的体现本人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
3、申请时间
我院接收申请材料截止日期为8月31日(以邮戳时间为准),所有申请材料以纸质版为准,请直接送或邮递到广州市新港西路中山大学国际汉语学院办公楼104室。
三、复试安排
我院将对申请者信息初审后,择优确定拟复试名单并通知申请者参加复试。复试初定9月18日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具体工作流程
1、资格审查
申请人在复试时须携带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的复试申请表和本科阶段成绩单,外语水平证明(国家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单等)以及其他体现自身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获奖证书等。原件需在复试时交由我院考务人员查验,复试申请表原件、本科阶段成绩单原件及上述各证书复印件交我院留存。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取消复试资格。
2、收费
根据研究生院《关于收取入学考试复试费及加强复试费管理的通知》的规定,申请人需缴交复试费100元后方可进行复试。(参加过我院优秀大学生夏令营的省内考生除外)
3、面试
复试方式以面试为主,以考察免试生的专业素质及能力、综合素质及能力为主,重点考察免试生知识结构、实践能力、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创新能力、外语应用能力、汉语写作水平以及心理素质等。
面试分为综合能力考核(同时测出普通话)和外语能力测试两部分。复试小组对参加复试的考生逐个进行面试。
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共15分钟,其中综合能力考核面试10分钟,外语能力测试面试5分钟。考生从试题中随机抽取题目,准备15分钟,再由面试教师提问,考生当场回答。(外语能力测试不设准备时间)
4、面试评分
每位考生面试结束后,由面试教师当场为考生进行评分。在评分前可以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研究对免试生的考核评价意见。面试教师各自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考生的最终面试分数。
五、复试成绩评定
(一)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专业及综合能力考核满分50分,普通话测试满分20分,外语应用能力考核满分30分。
(二)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六、录取程序
1、复试通过后,所有免试生请携带一张小一寸彩色照片到南校区门诊部保健科体检。
2、体检合格后,所有校内、校外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报名,具体报名办法见《中山大学2013年接收免试生网上报名办法》(附件3)。不办理网上报名手续者,不能录取。
3、免试生必须保证提交的申请信息和其它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我校将在复试结束后对拟接收的免试研究生进行公示,如果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将取消申请人免试资格。
国际汉语学院
2012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