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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3年台湾交通大学交换生项目的通知

中山大学 /2013-03-19

根据我校和台湾交通大学签订的有关合作协议,两校积极开展学生层面交流互访工作,现将交通大学2013年度秋季交换生项目的有关申请事宜通知如下。

一、 名额:共 5名,含本科生与研究生。

 

二、 基本条件和学习期限:

1. 在读全日制研究生。

2. 依据学生学业成绩、操行及综合表现进行遴选。

3. 交换学习时间以一学期为限。

 

三、 双方学校均有权拒绝录取对方学校推荐之学生。

 

四、 学生管理

1. 交换学生须遵守台湾地区之法律、社会风俗民情及交通大学校规及管理。

2. 交换结束,交通大学会将交换生成绩单寄送。

3. 交换学生在交通大学交换期满必须立即返回大陆。

4. 录取之交换生,需自行负担以下费用:本校之住宿费、签证、意外保险、新生体检、校内设备使用费、机票及机场到校离校之交通及个人消费;并随时注意本校电子信通知,依期回复相关交换研修事宜。

5. 交换期间不得打工,并请注意个人安全。

6. 应于开学一周内购买足以支付台湾地区消费水平之医疗(含门诊及住院)及意外保险,并缴验购买证明。

7. 交换结束离台前,必须完成离校程序书面申请手续。

 

五、申请程序

1. 申请截止时间:申请人需在2013年3月11日提交全部材料到研究生院106室,逾期不再接收材料。

2. 申请研究所硕、博士交换生,必须先取得交通大学相关系所教授书面同意接受,递交申请件须检附书面证明。

3. 申请表及相关数据一律使用A4 纸打印,并需提交相关表格的电子扫描件。

4. 详细要求,请查阅所附台湾交大申报材料,或登录交大网页了解。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戚兴华, 电话:84113007 E-mail:qixh@mail.sysu.edu.cn

 

附件:台湾交通大学交换生项目申报材料

 

研究生院培养处

二〇一三年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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