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加方便、快捷的为在校研究生和毕业生办理学业证明材料,研究生院在对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升级与完善的基础上,对研究生成绩单等学业证明材料的办理办法做出修订,现公告如下:
一、办理时间
自2010年4月1日起,办理学业证明材料的时间调整为:每周二、周四,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法定节假日不办理,学期结束前两周因集中打印档案成绩单,暂停接受个人申请办理手续。寒暑假期间的办理时间另行通知。
二、办理流程
1.办理成绩单、中英文学历、学位证明
在校研究生(在研究生校务管理系统中须为“已注册”状态)办理成绩单无需预约,持本人学生证或校园卡原件在规定办理时间到研究生院培养处即可办理。
已毕业研究生办理成绩单、中英文学历、学位证明需事先预约。研究生院培养处每周二、周四全天办理预约登记手续。已毕业研究生持毕业证或学位证原件到培养处验证、登记、交费。受理后的下一个接受预约日凭发票到培养处领取(即周二接受预约,周四领取;周四接受预约,下周二领取)。联系电话:84111687。
2.补办毕业证明书、学位证明书、研究生证、研究生乘车优惠卡;办理中英文在学证明等不需预约,可在上述规定时间到研究生院管理处办理,具体办理流程详见研究生院网页服务指南中的办事程序文件。联系电话:84110784(毕业证明书、研究生证、研究生乘车优惠卡,中英文在学证明)、84110432(学位证明书)。
三、收费标准及相关说明
根据广东省物价局粤价〔2007〕186号文件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研究生院为每位在校研究生免费提供6份成绩单,其中4份为在学成绩单(可选择中文或中英文),2份为毕业成绩单。自2010年4月1日起,免费在学成绩单不再由院系集中办理,在学研究生可根据个人需要,在规定办理时间自行到研究生院培养处办理。免费在学成绩单应在毕业之前办理,逾期不再补办。免费毕业成绩单由研究生院在研究生毕业前夕统一打印并发至院系,院系将1份随毕业证一起发至毕业生本人,另1份由院系交学生档案馆放入研究生个人(学业)档案。
除此之外的其它在学证明材料以及毕业研究生(以毕业证记载毕业时间为准)学业证明材料均按规定收费,其中,中文成绩单每份按15元收取,中英文成绩单每份按35元收取;中英文学历、学位证明、在学证明每份按15元收取。
四、关于成绩单等学业证明材料的其他规定
1.中山大学研究生成绩单是研究生在我校修读课程成绩的对外唯一有效证明材料,只能由中山大学研究生院成绩管理部门使用固定模板、专用纸张制作。我校不在其他单位和部门提供的申请审批表格等材料中加盖成绩证明专用章以证明研究生修课成绩。
2.根据《中山大学研究生管理细则》等相关规定,研究生在校期间欠缴学校各种费用、未按学校规定办理注册手续者,我校不提供任何修课成绩证明材料。
3.由于研究生学科、专业繁多,研究生修习不同课程之间差异很大,可比性不强,在我校出具的成绩单中不进行研究生课程成绩绩点计算。
4.研究生课程成绩为研究生私人信息,我校不接受电话预约办理成绩单。委托他人预约办理成绩单的,须出具被委托人书面委托书,附委托人、被委托人身份证(在校生可提供研究生证)复印件。
5.需要在信封封口处盖章的研究生成绩单,请先将相关材料装入信封,经研究生院工作人员检查后再封口盖章。信封内只能装入由我院核准并加盖专用章的证明材料,其他单位开具的推荐信、证明等材料我院一律不予证明。凡将未经研究生院核准的材料加入封口信封者,我校不在信封封口处盖章。
6.研究生院对所有证明材料,不办理代寄手续。
特此公告。
研究生院
二○一○年三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