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中英文成绩单、英文毕业证明须知
一、办理时间:每学期第1-16周星期三下午
二、成绩单办理须提供以下材料:
A.已毕业研究生凭学校档案馆(在大学城)成绩复印件、毕业证书复印件、已翻译好的中英文成绩单到研究生培养科(研究生院楼308)审核后并登记。
B.在读研究生凭本人研究生证、翻译好的中英文成绩单、盖了学院公章的中文成绩单到研究生培养科(308)审核后并登记。
三、英文毕业证明办理:已离校的毕业生凭学校档案馆(在大学城)开具的证明、毕业证原件以及翻译后的英文毕业证明到石牌校区行政大楼814盖章。应届的毕业生在离校前可直接到石牌校区行政大楼814盖章,无须到大学城档案馆开具证明。
四、根据粤价〔2007〕186号文件的规定,在校期间和毕业时,每位学生可免费办理不超过5份成绩单,超出部分或毕业离校后回校开具证明,按照中文成绩单20元/份,外文成绩单/40元。
研究生处
2007年11月
中英文成绩单 英文毕业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