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 南 理 工 大 学关于办理出国成绩单的规定
一、在校正式注册的研究生,若申请自费留学,需在校学习成绩证明者,需经导师、学院主管领导同意,方可到研究生培养办公室办理。
二、已毕业的研究生申请出国留学,需办理在校学习期间成绩单及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必须持本人证件(工作证或身份证)和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到学校档案馆复印原始成绩单,然后到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办理。
三、已出国的研究生委托他人办理成绩单,受委托人必须提供本人证件(工作证或身份证)及委托人护照复印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到学校档案馆复印原始成绩单,然后到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办理。
四、各类进修人员,按规定向学校交清课程进修费后,方可办理成绩单。
五、办理成绩单收费按学校审定标准执行。
六、办理出国成绩单的时间为每学期第三周到第十八周的周三下午。
一九九八年十月
二○○一年七月第一次修订
二○○二年六月第二次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