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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大学2013年会计硕士(MPAcc)招生简章

深圳大学 /2012-11-12

深圳大学2013年会计硕士(MPAcc)招生信息

    深圳大学是我国的特区大学、窗口大学、实验大学。2010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深圳大学获得批准培养会计硕士专业学位(MPAcc)资格。深圳大学是深圳市唯一本土院校MPAcc培养点。学校高度重视MPAcc教育,设立MPAcc教育办公室,统一配置教育资源,充分发挥整体优势,以培养具有宽广的理论知识、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的高级财务与会计专业人才为目标,特别注重财务总监(CFO)方向及注册会计师(CPA)方向的培养,实现MPAcc项目的高起点和快速发展。
一、招生人数
    2013年我校拟招收秋季入学会计硕士(MPAcc)研究生95名(其中拟接收推免生不超过6人,最终招生总人数以教育部下达计划为准)。
二、报考条件
    1.申请推荐免试攻读本专业硕士研究生的条件请参阅《深圳大学2013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办法》。
    2.报名参加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②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③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3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④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
    (4)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名时须交验所在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证明)。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注意:持境外学历证书报考的考生,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持军校学历证书报考的考生,须通过教育部学历认证。上述考生复试报考资格复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
三、报考方式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1.网上报名:考生可于2012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按网站的提示和要求填写报名信息进行网上报名。考点选择考生本人户口或工作、学习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2.现场确认:所有考生(含推免生)均须按照所选报考点的规定进行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照相。
    深圳大学报考点(考点代码4427)现场确认时间:2012年11月10-14日;地址:深圳大学师范学院B座底层。其它报考点具体安排以各报考点公布信息为准。
    考生现场确认所持资料: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毕业证书、网上报名编号(将姓名和网上报名编号提前写在空白纸上),由报考点工作人员核对,考生确认本人网报信息。
    缴交报名费:考生现场确认时领取《缴款通知书》进行缴费。
    报考点按规定现场确认时采集考生本人图像信息。
四、入学考试及录取
    1.初试
    准考证打印:我校研招办审查考生网上报考信息后,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可于2012年12月25日-2013年1月7日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查询考试信息,下载打印《准考证》。
    初试时间:2013年1月5日。
    初试地点:由考生本人选定的报考点负责安排,具体事宜咨询所选报考点。深圳大学考点的考试地点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初试科目:
    ①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200分,全国联考,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或教育部制定相关机构组织编制)
    ②204-英语二(满分100分,全国统考,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
    2.复试
    复试方式:笔试和面试相结合;
    笔试科目:政治(不提供参考书);
    面试内容:包括英语听力和口语测试、会计专业知识与综合素质。
    同等学力考生复试加试2门笔试科目:会计学原理、成本会计(参考书目:《初级会计实务》2012年版 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编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复试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3.录取
    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并结合考生体检结果,择优录取。录取类别为自筹经费或者委托培养。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
    不参加复试或复试、体检不合格者将不予录取。
    复试录取具体规定请参阅我校于复试前公布的《深圳大学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规定》。
    推免生复试录取规定请查阅于推免生复试前公布的《关于深圳大学2013年接收推免生攻读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
五、学制及学习方式
    学制2年。2013年9月入学。在职学习,每周六、日上课,寒暑假期休息。
六、学位授予
    在规定年限内完成课程学习并获得相应学分,通过硕士论文答辩,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授予由深圳大学颁发的、国家承认的研究生毕业证书及会计硕士专业学位(MPAcc)证书。
七、学费及在校待遇
    1.学费共计人民币52,000元(含论文指导答辩费,不含资料费、教材费),第一、二学年开学注册时分别缴交26,000元。(逾期不交学费者,视为自愿放弃学习。中途退学不退学费。)
    2.在校期间学校不提供校内住宿。
    3.不享受校级奖学金待遇与医疗保险待遇。
八、招生咨询
    咨询电话和老师:0755-26534991郑老师
    咨询地点:深圳大学文科楼五楼1522(经济学院专业硕士教育中心)
    Email:ceszu@szu.edu.cn
    经济学院网址:http://bs.szu.edu.cn研究生教育-专业学位-会计硕士(MPAcc)
    备注:本招生信息内容不尽之处请参阅《深圳大学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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