删除或更新信息,请邮件至freekaoyan#163.com(#换成@)

深圳大学法律硕士非法学培养方案

深圳大学 /2012-11-11

法律硕士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法律硕士410100)
一、培养目标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的培养目标是为法律职业部门培养具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德才兼备、高层次的复合型、实务型法律人才。
具体要求:
(一)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公民素质,深刻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律职业伦理原则,恪守法律职业道德规范。
(二)掌握法学基本原理,具备从事法律职业所要求的法律知识、法律术语、思维习惯、法律方法和职业技术。
(三)能综合运用法律和其他专业知识,具有独立从事法律职业实务工作的能力,达到有关部门相应的任职要求。
(四)较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能阅读专业外语资料。
二、培养对象
通过全国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统一考试并经培养单位复试选拔录取的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或具有本科同等学力)的非法学专业的毕业生。
三、学习年限与培养方式
1.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可采用全日制与非全日制(在职兼读)两种学习方式,全日制学习时间为三年,非全日制学习时间不得少于三年。具体培养方式在当年招生简章中予以公布。
2. 教学方式以课程教学为主,重视和加强实践形式的教学,着重理论联系实际的实务能力的培养。
3. 实行校内导师和校外实务部门兼职导师相结合的双导师培养模式。指导教师根据因材施教原则,根据每位研究生的原有基础和实际情况,制订出个人培养计划,以落实本培养方案。校外兼职导师参与教学实践过程和论文指导等工作。
4.鼓励、提倡和推行每门课程由多位教师授课方式,使学生可博采众长。
5.课程按法学一级学科为主设置,采用学分制。学生毕业并取得学位总学分不低于75学分(其中包括:学位必修课32学分、推荐选修课13学分,自选课8学分,实践必修环节12学分,学位论文10学分)。学位必修课程平均成绩需达到75分以上(含75分),其他课程成绩必须在60分以上(含60分)方可毕业。
6.必修课的考核以考试形式为主,考核方法可以灵活多样,重在考察学生运用所学专业理论知识,发现、分析、判断和解决实际问题的专业能力和方法,减少对机械性记忆的考核。考试课不低于总科目的80%。
四、课程设置
课程按法学一级学科为主设置,课程结构分为必修课、选修课(推荐选修课和自选课)。
 

 
序号
开设课程
总学时
学分
学期
考核方式
备注
必修课(32学分)
 
1
邓小平理论
36
2
1
考试
 
2
外语
72
4
1
考试
 
3
法理学
54
3
1
考试
 
4
中国法制史
36
2
1
考试
 
5
宪法
36
2
1
考试
 
6
民法学
72
4
1
考试
 
7
刑法学
72
4
2
考试
 
8
刑事诉讼法
36
2
2
考试
 
9
民事诉讼法
36
2
2
考试
 
10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36
2
3
考试
 
11
经济法
54
3
2
考试
 
12
国际法
36
2
3
考试
 
推荐选修课(选满13学分)
1
外国法制史
36
2
2
考试或考查
 
2
商法
54
3
2
考试或考查
 
3
国际经济法
36
2
3
考试或考查
 
4
国际私法
36
2
3
考试或考查
 
5
知识产权法
36
2
2
考试或考查
 
6
环境资源法
36
2
3
考试或考查
 
7
法律职业伦理
36
2
3
考试或考查
 
8
法律方法
36
2
3
考试或考查
 
 自选课(选满8学分)
1
香港法概论
36
2
2
考试或考查
 
2
刑法前沿专题
36
2
2
考试或考查
 
3
劳动与社会保障法
36
2
2
考试或考查
 
4
高级法律实务
54
3
3
考试或考查
 
5
合同法
36
2
3
考试或考查
 
6
物权法
36
2
2
考试或考查
 
7
刑事辩护原理与实践
36
2
3
考试或考查
 
8
国际贸易法
36
2
3
考试或考查
 
9
房地产法
36
2
3
考试或考查
 
10
刑事政策学
36
2
3
考试或考查
 
11
刑法案例评析
36
2
3
考试或考查
 
12
仲裁法学
36
2
4
考试或考查
 
13
海商法
36
2
4
考试或考查
 
14
公司法
36
2
4
考试或考查
 
实践必修环节(12学分)
1
法律文书
54
3
4
考试或考查
 
2
模拟法庭训练
72
4
4
考试或考查
 
3
法律谈判
36
2
4
考试或考查
 
4
法律实践
2-3周
3
4
考试或考查
 
备注:
1.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毕业并获得学位,总学分不低于75学分,其中必修课程32学分,选修课中推荐选修课13学分,自选课8学分,实践必修环节12学分,学位论文10学分。必修课平均成绩需达到75分以上,其他教学环节和课程需达到60分以上。
2.      选修课各年级选课人数共达到14人以上方可开课。

 
五、学位论文
学生学位论文开题一般在第二学年第四学期。学生论文毕业论文开题报告须经学院组织的评审机构答辩通过。
(一)选题
学位论文选题应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论文内容应着眼实际问题,面向法律事务、深入法学理论。重在反映学生运用所学理论与知识综合解决法律实务中的理论和实践问题的能力。可以是全日制法律硕士研究生在实习或调研中遇到的有研究意义的案例、事例或问题。也可以是在法律和法律职业领域中有着显著的实践价值并和教学目标要求相适应的问题。硕士学位论文根据学生的兴趣爱好和原专业背景有所侧重,可运用不同学科的理论和方法进行交叉或综合的研究。
(二)论文的形式、内容要求与篇幅
1.论文形式可以是研究论文、案例研究或调研报告;
2.对论文的主题有完整、充分的描述,概念界定清晰。论文在谨慎踏实的基础上有大胆创新的观点;
3.综合运用理论、专业知识、技术手段和文献资料对论题予以扩展,进一步具体地记录或描述思考、判断和推理的过程.论证过程能够反映作者阅读文献资料的数量;
4.案例研究应提炼出法学上的问题,结合学理和司法的观点进行综合分析,研究结论有助于解决该案例本身并为解决类似案件提供有益帮助;
5.调研报告以解决法治实践中的问题为重点,调研方案设计合理可行,数据资料充分可靠,综合运用了法学和其他相关领域的专门知识,分析过程清晰,有明确的调研结论。研究文档齐全;
6. 有研究方法意识,能够采取多样的研究方法,而不是盲目的无方法的所谓“研究”。方法包括:社会调查与统计方法、社会学分析方法、比较方法、规范实证方法、价值分析方法等等;
7.论文应当语言精练,符合汉语写作规范,字数以1.5万为宜,一般不超过2万字(不含引注)。
六、学位授予
学位论文必须由三名本专业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评阅,其中必须有一位校外专家或学者;学位论文答辨委员会成员中,应有一至两名实际部门或校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参加。
课程考试合格且论文答辩通过者,授予法律硕士专业学位。
七、附则
本方案自2009级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开始执行,由法学院制订和解释。
 
 
深圳大学法学院
二○○九年十二月
相关话题/法律硕士 培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