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相关文件精神,我校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需按照教育部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注册、填报个人信息、上传电子照片、到学校现场确认、采集图像及指纹、签署《诚信承诺书》等。根据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3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
申请人到我校研究生学院办理申请报名手续,并提交和填写下列有关资料:1、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待查验后退回申请人。2、最后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大学本科阶段成绩单复印件,并加盖原毕业学校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5、个人申请学位报告及申请人所在单位向学位授予单位提供的申请人的简历、思想政治表现、工作成绩、科研成果、业务能力、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外语程度等方面情况的材料一式两份(加印密封);6、填写附件5表格;7、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三张;8、资格审查费150元。
二、2013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现场确认
1、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必须在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网址:http://www.cdgdc.edu.cn/xwyyjsjyxx/zzgs/tdxltk/)进行网上信息填报,并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到学校进行现场确认(去年已现场确认过的学生不再需要现场确认)。我校网上信息填报时间为目前至2013年 3月20日;
2、 注册后提交申请人的基本信息;
3、 提交电子照片(电子照片将用于申请人获得硕士学位后的学位证书),照片规格见附件3。
4、申请人在提交基本信息(含电子照片)后,必须到汕头大学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1)时间:2013年3月7、8日上午9:00—12:00
(2)地点:汕头大学新行政中心426会议室
(3)联系电话:0754-86504745
5、进行现场确认人员须准备以下材料:
(1)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硕士学位证件);
(2)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填写好的《申请学位资格审查申请表》(附件5)一式两份
(照片须与网上提交的电子照片一致;审查表“本人承诺”处必须填写本人承诺并签名,经院所审核盖章方可有效;若资格审查表中信息有误,则需本人在现场校对)
(4)信息平台的注册ID(标注于身份证复印件上);
(5)所有复印件均须本人签字保证其真实性。
6、现场确认流程:
(1)申硕人员出示有效证件,提交以上规定材料;
(2)采集图像与指纹信息(采集左右手拇指、食指和中指指纹,至少采集六个指头,每个指头采集四次);
(3)生成资格审核表,申硕人员确认并签字。
请申请者务必按上述时间进行现场确认,否则造成不能按时参加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水平考试者后果自负。
附件:
附件1:关于启用“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的通知
附件2: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工作流程
附件3:电子照片规格
附件4:网上填报注意事项
附件5:汕头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