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博士研究生要较好地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和邓小平理论;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学风严谨;具有追求真理和献身于科学事业的敬业精神和高尚的科学道德。掌握本学科专业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深入了解本专业某些方向的发展现状和趋势;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能够在数学科学研究方面做出具有创造性的成果,成为数学科学领域的高级专业人才。
二、研究方向
1. 动力系统
2. 复分析
3. 拓扑学
4. 调和分析
5. 数值代数
6. 小波分析与应用
三、招生对象
已获得数学硕士学位应届硕士毕业生、在职人员或具有同等学历的、通过博士生入学考试且面试合格者。
四、学习年限
博士研究生的学制为3年。主要培养其独立科学研究的能力,完成博士毕业论文。对于某种特殊情况,经导师和院系(所)同意,研究生学院批准的,可适当延长学习年限,但累计在学时间不得超过5年。延长学习期间停发助学金。
五、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
本专业博士生的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最低要求20学分。其中学位课10学分,包括马克思主义理论课(2学分),外国语(2学分),基础理论课和专业课(6-8学分);选修课学分不定;学位论文6学分;其他环节4学分,包括完成开题报告(1学分),作学术报告(1学分,至少2次),学位论文答辩(1学分),参加学术报告(1学分,至少5次)。
本专业博士生至少掌握一门外国语,能够熟练地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具有一定的外语写作和进行国际学术交流的能力。
六、培养方式
- 博士生的培养实行导师负责制和指导小组集体培养相结合的原则。
- 博士生入学一个月内和导师共同制定博士生培养计划。培养计划应根据博士生培养目标、要求及博士生的特点来制定,包括基础理论课和专业课设置、科学研究计划等。经指导小组、学位点讨论批准实施。培养计划须留系、研究生学院各一份。
- 博士生课程学习要强调导师指导和学生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以培养博士生自己获取知识的能力。整个培养过程,不仅使博士生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系统的专门知识和现代技术手段,着重培养博士生独立开展科学研究的能力。
- 博士生应在第三学期末前在导师指导下完成开题报告。研究课题应具有学术意义或应用价值,注重体现创新性和前沿性。开题报告应包括学位论文的研究目的、技术路线和方法、主要研究内容和计划、工作特色及难点、预期成果及可能的创新点等。开题报告会应在导师主持下进行,指导小组成员参加,并吸收有关教师和研究生参加。
- 博士生要结合本专业经典著作或前沿研究成果,写出文献综述或读书报告。开题报告、作学术报告、参加学术报告、文献综述或读书报告等学分由导师评定。
- 博士生要积极参加学术活动,开展学术交流,扩大知识面,主动了解国际数学及相关学科的发展动态和研究状况。导师应积极为博士生开展学术交流活动提供条件。
七、考核方式
- 专业课可用笔试考核、写专题综合报告,或结合口试进行以考察研究生对专业知识掌握情况、综合分析问题的能力、解决问题的思路等。
- 由博士生导师指导小组全面负责博士生的考核工作。所有考核﹑考试,都应包含对研究生掌握基础专业理论知识和相关学科的有关知识的程度的考察,并重点考察他们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创新能力的水平。
八、学位论文
博士生的学位论文应当是一篇完整的、系统的学术论文,应能表明作者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并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博士生的学位论文应当在导师的指导下,由博士生独立完成。博士生一般至少用二年时间完成学位论文。
1. 选题
博士生在导师指导下,第三学期末前完成论文选题工作。研究课题必须具备科学性、创新性和可行性。
2. 定期检查学位论文进展情况
每隔3-5个月,要求博士生在一定范围内报告论文进展情况,导师、指导小组及有关人员参加,帮助博士生分析论文工作进展中的难点,及时给予指导,促进论文研究工作的顺利进展。
3. 认真进行学位论文的全面审查
博士生应在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前3-5个月向本专业和相关专业有关教师、导师、指导小组成员全面地报告学位论文进展情况及取得的成果,广泛征求意见,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学位论文。
九、答辩和学位授予
博士学位论文完成后,应在导师主持下进行报告,经指导小组讨论通过、导师同意后提交给系办公室,按照《汕头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及授予博士学位工作细则》认真组织做好学位论文的审阅和答辩的各项工作,保证学位授予质量。
学位论文答辩前,博士生必须以汕头大学为单位以第一作者(或导师列第一、博士生列第二)在SCI收录源学术期刊发表(或录用)与学位论文研究领域相关的高质量学术论文。会议论文集及增刊上发表论文不予考虑。
课程设置
汕头大学基础数学专业博士研究生课程设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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