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8月修订)
根据教育部教研办[98]1号文《关于修订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和国务院学位办公室关于《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简介》的要求。参照北京大学医学部等多所重点医学院校的做法,总结我校培养硕士研究生(以下称硕士生)的经验,对硕士生培养方案提出如下总体要求。
一、 培养目标
硕士生的培养目标是: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心身健康;献身科学事业,积极为祖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或独立承担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临床专业硕士生在临床技能上要求达到高年资住院医师的水平);要求掌握一门外国语,并能熟练地阅读本专业论文书刊。
二、 研究方向
研究方向的设置要科学、规范,一般按二级学科范围的三级学科设置。应依据本学科的优势和特点及发展趋势,选择对社会进步和医学科技发展有一定意义或应用价值的领域作为研究方向。使硕士生的培养立足于为人民的健康服务。
三、 学制与时间安排
硕士生学制三年(在职硕士生可延长半年或一年),成绩优秀,提前完成学业者,允许提前毕业。以同等学力录取者,不能提前毕业。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完成学业者,可延长半年或一年学习时间。
基础医学硕士生的学习时间主要用于课程学习(含实践教学环节)和学位论文工作,时间安排大约各占1/2。
临床医学硕士生的学习时间主要用于课程学习,学位论文、临床实践和技能训练,时间安排大约各占1/3。
在职硕士生不脱离工作岗位,要认真兼顾学习和工作。除课程学习一般应脱产外,其他培养环节应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妥善安排学习。
四、 课程学习
硕士生课程设置为学位课和非学位课。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不少于30学分。
- 学位课程:不少于24学分(其中,临床专业硕士生包括临床技能训练4学分)。包括公共课(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自然辩证法、公共外语、医学统计)、专业及专业基础课。
- 非学位课程:不少于6学分,主要指选修课。
- 选课要求:
公共课各专业硕士生均需学习。专业课、专业基础课和选修课,由导师及硕士生从本专业硕士生教学计划开设的研究生课程中选修。必须选满规定的学分。 - 考试办法:
学位课程考试,70分以上合格;非学位课考查,60分以上及格。考试办法按照《汕头大学医学院研究生课程学习管理规定》的要求进行。 - 开课要求:
公共课和专业基础课及选修课开课。专业和专业外语由导师或培养学科指导,学生自学。专业基础课和选修课一般有10人以上选修才开课;少于10人选修,教师指导,学生自学。
五、学位论文工作
学位论文工作是培养硕士生科研能力的重要环节。应保证硕士生从事学位论文工作的时间不少于1年。学位论文工作在导师及指导小组的指导下,由硕士生独立完成。
硕士学位论文,对所研究的课题要有新的见解,表明作者具有从事科研工作或独立承担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因此,应严格论文工作环节的管理,保证硕士学位论文的质量。
- 论文选题
硕士生在导师的指导下,确定研究范围,收集和查阅文献资料,认真进行预备实验;对照查新结果,做好论文选题工作。应结合本学科的优势,选择对学科建设和医药卫生事业发展具有一定意义或应用价值的课题。 - 开题报告
硕士生确定课题后,应写出文献综述,进行开题报告。开题报告按照《汕大医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暂行规定》的要求进行考核。考核通过者,填写《汕头大学医学院研究生课题计划书》。开题报告在第三学期末完成。最迟于第四学期初必须完成。 - 课题研究
硕士生在导师及指导小组的指导下,按照课题计划书的要求,认真开展科研实验工作,做好实验记录。
在实验工作中,应定期向导师和教研室汇报实验进展情况,及时反映存在的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设想,使课题研究工作能按计划顺利进行。 - 学位论文撰写与答辩
硕士学位论文的撰写和答辩,按照《汕大医学院研究生培养与学位论文工作暂行办法》有关条款的要求进行。在撰写论文中,对本人的研究成果应作详细阐述,并提出自己的观点。
申请答辩前,硕士生必须以第一作者在统计源杂志发表(或已录用待发表)一篇与课题研究有关的研究论文,否则,不接受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六、 教学实践:
教学实践是硕士生必须完成的一个培养环节。通过教学实践,使硕士生初步了解大学教学的基本要求,锻炼表达及思维能力。教学实践一般要求参加一轮本科班教学过程。其形式可以是试讲、辅导、组织课程讨论、临床实习带教等。经考核合格,计2学分。
七、 社会实践:
社会实践是硕士生必须完成的一个培养环节。通过社会实践,使硕士生接触群众,了解社会,体会改革开放成就,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其形式可以是利用假期或结合政治理论课程学习,或结合科研课题、医疗服务,开展社会调查、卫生调查。完成一篇不少于500字的调查报告。考核合格者,计2学分。
八、 学术活动:
学术活动是硕士生必须完成的一个培养环节。其形式是举行研究生学术讨论会和参加学院(含附院)学术报告会。通过学术活动,开阔学术视野,启发学术思维,提高表达能力,促进学术研究。要求硕士生学习期间,在研究生学术报告会或专业学会学术会上作学术报告不少于3次;听校内外学术报告会不少于40次(临床研究生不少于30次),达到要求者,计1学分。
九、 临床技能训练:
临床技能训练是临床医学硕士生必须完成的一个培养环节。硕士生在二级学科范围的2个以上专科或病区轮转,进行临床实践和技能训练。轮转训练的时间一般不少于一年。通过临床实践和技能训练,使临床硕士生的临床技能水平达到高年资住院医师的要求。每个专科或病区轮转完毕,要认真进行考核。所有学科考核合格者,计4学分。
十、 培养、方法与管理
- 实行导师负责制,导师对硕士生的培养全面负责,教书育人,严格执行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使硕士生德、智、体全面发展,实现培养目标。
- 成立以导师为主导的硕士生指导小组,指导小组由2-3名中级职称以上教师担任。根据课题的需要,指导小组分工负责,发挥学术群体的指导作用。
- 课程教学和论文指导均应积极采用启发式、研讨式的教学方式,注意发挥硕士生的能动性和自觉性,加强硕士生的自学能力、表达能力、动手能力和创新意识的培养。
- 实行硕士生中期考核筛选,考查硕士生的政治思想素质、学位课程学习和科学研究能力等情况。对不宜继续培养者终止学业,以保证硕士生的培养质量。中期考核第三学期末或第四学期初必须完成。
- 研究生自第二学年(临床研究生第二学期中期)开始进入教研室或科室,进行学位论文工作和有关培养环节的工作。研究生应积极参加教研室或科室组织的各项活动,服从教研室和导师的安排和管理。
- 本方案从2004年9月起实行。
相关文档
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进程表.doc
医学专业硕士生教学计划.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