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培养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需要的,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在国民经济建设、科学技术发展和社会进步中发挥积极作用的德、智、体全面发展的高层次专门人才。
具体培养目标是:
- 热爱祖国,学习和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品德优良,遵纪守法;具有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及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具有无私奉献和艰苦奋斗的精神,养成求实、严谨、科学的作风。
- 勤奋学习,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熟悉所从事研究方向科学技术的现状和动向,具有实事求是,勇于创新,独立思考的科学精神和严谨周密的科学作风,具备独立从事教学、科研及工程技术和管理等其他业务工作的能力。
- 至少掌握一门外国语。能熟练地运用一门外国语阅读本专业的文献资料,并具有相当的听、说、写能力和进行国际学术交流的能力。
- 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健康的体魄。
二、研究方向
应用化学是化学的一个十分重要而极其广阔的领域,它与物理、生物、生命科学、材料科学等学科相互交叉、渗透、融合,其研究内容已涉及到国民经济和人类生活的各个方面。本硕士点由三个研究方向组成:
1. 新能源技术及纳米功能材料:
研究内容包括燃料电池及生物燃料电池;化学制氢及生物制氢、制氢燃料电池发电一体化应用。纳米功能材料的制备及在电催化、光催化以及精细化工方面的应用。
2. 功能高分子材料:
以功能高分子和高分子功能化研究为主,包括生物功能、医学功能和特种高分子材料的合成、改性与表征。侧重于高分子材料的表面改性研究。
3. 现代分离技术:
利用毛细管电泳、气相色谱、高效液相色谱等手段,结合样品前处理新技术及在线样品富集新方法,对药物及其代谢产物进行分离分析.
三、招生对象
招生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学历的相关专业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以上毕业学历的人员以及具有与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四、学习年限
学制一般为2年半到3年,具体年限由各学科专业制定。硕士生应在规定的学习期限内完成本专业培养计划要求的课程学习、各教学环节及学位论文等工作。已按培养计划完成基本课程学习,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期完成后续学业者,可按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提出申请延长学习年限,延长学习时间不超过一年。凡未提出申请,或申请未获批准而超期者,自动失去学籍。
五、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
课程设置:课程分为学位课和选修课。详见《应用化学》专业研究生课程设置表。
学分要求:本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要求总学分最低修满41学分,其中学位课24学分,选修课最低10学分,学位论文3学分,论文答辩1学分,听取学术报告及文献阅读1学分,教学实践2学分,社会实践1学分(可免修)。
六、培养方式
按汕头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有关规定执行。
七、考核方式
按汕头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有关规定执行。
八、学位论文
按汕头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有关规定执行。
九、答辩和学位授予
按汕头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有关规定执行。
课程设置
应用化学专业2004级硕士研究生课程计划.doc
应用化学专业2010级硕士研究生课程计划.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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