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培养目标
培养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需要的,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在国民经济建设、科学技术发展和社会进步中发挥积极作用的德、智、体全面发展的高层次专门人才。
具体培养目标是:
- 热爱祖国,学习和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品德优良,遵纪守法;具有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及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具有无私奉献和艰苦奋斗的精神,养成求实、严谨、科学的作风。
- 勤奋学习,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熟悉所从事研究方向科学技术的现状和动向,具有实事求是,勇于创新,独立思考的科学精神和严谨周密的科学作风,具备独立从事教学、科研及工程技术和管理等其他业务工作的能力。
- 至少掌握一门外国语。能熟练地运用一门外国语阅读本专业的文献资料,并具有相当的听、说、写能力和进行国际学术交流的能力。
- 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健康的体魄。
二、研究方向
研究方向 I:环境友好催化技术
研究方向Ⅱ: 催化反应技术
工业催化是以近代化学和物理为基础,并与材料、能源、环境、食品等多个领域密切联系的理工结合学科,它是现代科学技术和社会生产力发展不可缺少的科学技术。本学科主要有两个研究方向:环境友好催化技术和催化反应技术。侧重研究与能源、环境等相关的催化新材料和环境友好的催化新反应。学科的两个研究方向均是工业催化学科的前沿新领域,均具有极强的时代性和生命力。
三、 招生对象
招生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或历届本科以上毕业生,以及具有与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具体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四、 学习年限
学习年限为3年。硕士生应在规定的学习期限内完成本专业培养计划要求的课程学习、各教学环节及学位论文等工作。已按培养计划完成基本课程学习,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期完成后续学业者,可按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提出申请延长学习年限,延长学习时间不超过一年。凡未提出申请,或申请未获批准而超期者,自动失去学籍。
五、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
本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要求修满39学分。其中,学位课21学分,选修课10学分,学位论文3学分,学位论文答辩1学分,教学实践2学分,听取学术报告及文献阅读1学分,社会实践1学分。
六、 培养方式
按汕头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有关规定执行。
七、 考核方式
按汕头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有关规定执行。
八、 学位论文
按汕头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有关规定执行。
九、 答辩和学位授予
按汕头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有关规定执行。
十、参考书目
专业课考试参考书目:
1、《物理化学》,傅献彩等编,高等教育出版社, 1990
2、《物理化学》,韩德刚等编,高等教育出版社, 2001
课程设置
工业催化专业硕士研究生课程设置(2009级).doc
工业催化专业硕士研究生课程设置(2008级).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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