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培养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需要的,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在国民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中发挥积极作用的德、智、体全面发展的高层次专门人才。
具体培养目标是:
- 热爱祖国,学习和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品德优良,遵纪守法;具有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及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具有无私奉献和艰苦奋斗的精神,养成求实、严谨、科学的作风。
- 勤奋学习,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熟悉所从事研究方向的现状和动向,具有实事求是,勇于创新,独立思考的科学精神和严谨周密的科学作风,具备独立从事教学、科研等其他业务工作的能力。
- 至少掌握一门外国语。能熟练地运用一门外国语阅读本专业的文献资料,并具有相当的听、说、写能力和进行国际学术交流的能力。
- 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健康的体魄。
二、研究方向
本学科专业为中国古代文学专业,研究方向为
1.六朝文学与文论:
系统研究六朝文论,重点研究《文心雕龙》,此外还有魏晋玄学与文学的关系,魏晋士人心态与文学的关系,魏晋风度的美学内涵。
2.唐宋文学:
重点研究唐诗宋词的发展流变及其审美批评,以及唐宋作家作品个案。
3.古代文学文献学:
系统学习文献学知识,重点研究古代文学文献及文献整理。
三、招生对象
本科应届毕业生和具有本科学历的在职人员以及同等学力人员。
四、学习年限
学制为3年,硕士生应在规定的学习期限内完成本专业培养计划要求的课程学习、各教学环节及学位论文等工作。
五、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
本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要求修满38学分。其中,学位课21学分,选修课10 学分,学位论文及答辩4学分,实践环节3 学分,具体课程设置见附表.
六、培养方式
按汕头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有关规定执行。
七、考核方式
按汕头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有关规定执行。
八、学位论文
按汕头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有关规定执行。
九、答辩和学位授予
按汕头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有关规定执行。
十、参考书目
《中国通史》、《中国思想史》、《中国美学史》、《中国古代文学思想史》、《论语》、《孟子》、《老子》、《庄子》、《诗经》、《楚辞》、《左传》、《史记》、《古诗源》、《中国文学批评通史》《中国历代文论选新编》《文心雕龙》、《世说新语》、《唐代文学史》《唐诗汇评》、《宋代文学史》《唐宋词选》、《历代诗话》、《词话丛编》。
课程设置
中国古代文学专业硕士研究生课程设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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