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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理工大学2012年工程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华南理工大学 /2012-10-27

 

为适应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工程技术领军人才的需要,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批准,我校作为全国首批工程博士培养单位从2012年开始招收工程博士研究生(英文名称:Doctor of Engineering,英文缩写: D.Eng)。

 

 

 

工程博士与工学博士属于同一层次,不同类型,侧重于工程应用和工程管理能力的培养。工程博士的培养立足国家重大需求,依托国家重大科技专项,通过校企联合,以“进校不离岗”的方式造就未来工程技术领军人才。
 
一、招生领域
1.能源与环保
2.电子与信息
 
二、报考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的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思想品德优良,诚信守法; 
 

 

 

3.作为子项目负责人或以核心技术骨干参加过国家级科技重大专项或企业重大工程项目,取得显著工程应用成果;
4.身体健康,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原则上不超过45岁。
 
三、报考与选拔 

1.个人申请:由个人直接向研究生院提出申请,并提交报考材料。

报考者必须在5月5日前获得所在企业人事部门的同意推荐,并向研究生院提交报考材料。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者方能参加学校的考核选拔。报考者需提交以下材料: 
①一份《华南理工大学2012年报考攻读工程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附件1),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应在该表上注明“同意委托培养”并加盖公章;2.专家考核:5月中由研究生院组织校企专家进行考核。
②近3年组织承担或主要参加的工程项目、论文、专利、鉴定、获奖等列表及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套;
③一份不少于3000字的《2012年拟攻读工程博士学位的研究计划书》(附件2);
④最高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⑤两封具有正高职称专家签字出具的推荐信(附件3);
 
 考核分为面试和笔试两部分。面试针对申请者的工程实践能力、专业技术知识、外语语言应用能力以及综合素质进行考核。笔试根据不同学科领域要求组织进行。 
四、录取原则与招生规模
1.录取工作由我校自主组织,择优录取。
2.2012年我校工程博士研究生招生规模为10名。
 
五、培养方式
1.在职委托方式培养为主,采取进校不离岗的学习方式。学制4年,学习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其中在校学习时间累计不少于6个月。
2.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工程博士研究生通过学校规定的课程考核,成绩合格即可取得该门课程的学分,采取灵活的授课形式。
3.录取研究生需与学校、委培的工作单位签订委托培养协议书,学习期间不转户口、人事关系等。学习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医疗费用等均由工程博士研究生所在单位承担。
4.2012年工程博士研究生的培养费标准待广州市物价局批准。
 
六、学位授予与毕业
  学位论文由学校导师与企业或行业具有高级职称的资深专家组成专家组联合指导,选题直接来源于相关国家重大科技专项课题或企业生产实际中重大关键问题。学位论文工作与解决重大工程技术问题、实现企业技术进步和推动产业升级紧密结合,学位论文能反映学位申请者的贡献及创造性成果。 
对修满规定学分、课程考试与工程实践合格且学位论文答辩通过者,经过华南理工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授予博士毕业证书和工程博士专业学位,工程博士专业学位证书格式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制定。
 
七、咨询和联系方式
1.华南理工大学工程博士教育中心
联系人:徐爱群
联系电话:(Tel)020-87111481;(Fax)020-22236499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381号西湖厅305室(邮编:510640)
2.华南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
联系人:周茜
联系电话:(Tel)020-87113401;(Fax)020-87112151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381号1号楼210室(邮编:510640)
     华南理工大学研招网:http://www.scut.edu.cn/admission/
 
 
 
 
附件1:2012年报考攻读工程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附件2:2012年拟攻读工程博士学位的研究计划书
附件3:2012年攻读工程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
温馨提示:
1.报考材料务必真实、准确,否则责任自负;
2.报考材料中各原件请暂时不需寄送,在复试时携带即可;
3.报考材料务必于5月5日前寄到;
4. 报考材料寄送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381号华南理工大学西湖厅305室(邮编510640);收件人:徐爱群;联系电话:020-871114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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