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2006年研究生新生:
我校2006年研究生户口迁及移转党组织关系的说明如下:
一、新生办理户口迁移须知
非广东省生源:
一、根据公安部有关文件精神,户口迁移可按个人意愿,即:可迁可不迁。若需办理户口迁移,请务必于新生入学报到时上交相关资料(逾期不受理),同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户口迁移证》的“出生地”、“籍贯”两栏必须规范。不规范者将不能办理入户手续。例如:
出生地:
广东省
广州市
籍贯:
广东省
封开县
正确
出生地:
广州市
籍贯:
封开县
正确
出生地:
广东省
籍贯:
(空白)
不正确
出生地:
(空白)
籍贯:
(空白)
不正确
2、《户口迁移证》必须清楚盖有当地派出所的户口专用章,印章模糊的不能入户。
3、领到《户口迁移证》后,要认真仔细核对。发现与个人资料不相符、字迹不清晰的应及时在当地公安机关更换迁移证。不得擅自更改,否则将不能入户。
4、已领取了居民身份证或未领取身份证的,必须在《户口迁移证》中注明身份证号码,身份证不要交还当地办证部门,也不要剪角,待办妥入户手续,领取新的身份证时交回旧证,否则将给新生带来诸多不便。身份证遗失的请在当地公安部门挂失。
二、新生的《户口迁移证》、《录取通知书》、《居民身份证》三者的姓名务必一致,其别名、曾用名、婚姻状况也应在迁移证上填写清楚,以避免入户困难。
三、新生需准备的户口资料:《户口迁移证》原件;《录取通知书》、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结婚证》复印件(已婚的学生)。
四、新生来校后办理身份证所需的相片,由学校保卫处统一安排照相。
广东省生源:
根据广东省公安厅有关文件精神,广东省生源原则上不办理户口迁移,需要办理户口迁移者必须按以上要求办理。
注:南校区学院的户口迁往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大学城外环东路382号(联系电话:39380170)
北校区学院的户口迁往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381号(联系电话:87111440)
二、转党组织关系
广东省生源转到:华南理工大学党委组织部
外省生源:由地方党委组织部或与中共广东省委教育工委同等性质的党组织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到中共广东省委教育工委组织干部处
研究生新生入学后本人持组织关系介绍信直接到华南理工大学党委组织部(2号楼南座4楼)办理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