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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理工大学2006年研究生新生入学指南

点赞(0) 反对(0) 华南理工大学 华南理工大学 2006-09-21 16:28:42 阅读(0)
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新生入学须知
一、报到
报到日期:北校区2006年9月7日;南校区2006年9月9日
报到地点:北校区研究生新生请到华南理工大学西湖厅;南校区研究生新生请到第二饭堂。
报到当天,我校将在广州火车站广州东站出口处设新生接待站。
新生须凭《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和本人居民身份证来校报到。新生必须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报到,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应事先书面(并附有关证明)向研究生院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缓期报到。请假时间不得超过二周。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二周而未按时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二、验证
    报到时,新生(含应届生和往届生)必须携带最后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报到点进行核验,同时提交复印件备案。
无本科学历证书原件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无硕士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的应届硕士毕业生,不予报到;证书不符合报考要求的往届生,不予报到。
三、户口迁移
1.凡被录取为原单位定向培养或原单位委托培养的新生,不得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2.公安部门开出的户口迁移证和本人居民身份证必须与《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录取通知书》上的姓名等内容相一致,否则无法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3.新生凭《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到户口所在地公安部门办理户籍关系迁移手续,具体要求见《新生办理户口迁移须知》。
4.本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具体要求详见《新生办理户口迁移须知》。
四、人事关系和党(团)关系的迁移
    1.定向、委托培养研究生不转人事关系,但须转正式党团关系。录取类别为非定向或自筹经费的研究生均需将人事关系(人事档案)和党团关系转至华南理工大学。
2.团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写“×××学院团组织”,入学报到后将团组织关系交到各学院。
党组织关系迁移办法如下:广东省内的党员,直接将党组织关系转到华南理工大学党委组织部;广东省外的党员,由地方党委组织部或与中共广东省委教育工委同等性质的党组织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到“中共广东省委教育工委组织干部处”,入学报到后党员本人持组织关系介绍信直接到华南理工大学党委组织部办理即可。
五、缴费
被录取为“自筹经费”或“委托培养”的硕士研究生以及“委托培养“的博士研究生,入学前必须交纳第一学年的培养费(详见《华南理工大学2006级研究生缴交学杂费指南》),否则不予办理报到手续。
研究生新生需要另交住宿费,收费标准为500~1500元/年不等,视所安排宿舍确定。具体交纳办法见《华南理工大学2006级研究生缴交学杂费指南》。
六、体检
新生报到后学校统一安排体检。
七、行李托运
行李不要在暑假期间托运来校,如提前托运,由本人自行托管,我校不负责处理。托运行李时,标签应写明:广州市天河区华南理工大学×××学院研究生×××。蚊帐及轻便卧具要随身携带,以便在行李不能及时到达时使用。
9月7日至9日到达广州火车站或广州东站的行李由学校统一提取,新生凭托运单在学校内领取行李。其它时间到达的行李或发往其它火车站的行李,学校不负责提取,保管费自理。
八、其他说明
被录取为“计划内非定向”类别的研究生,9月份的普通奖学金要推迟到10月份发放,请自备9月份的生活费。
因住房调整原因,对于提前到校的新生,学校不予安排住宿。
九、关于公共英语免修的说明
为进一步提高研究生的教学质量,我校从2006级硕士研究生开始试行公共英语免修制度。
公共英语免修条件
2006级全日制研究生达到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公共英语课程免修:
1、参加全国统一的研究生英语入学考试,英语成绩达70分;
2、2003年6月以后获得国家大学英语六级证书、成绩为优秀,或2005年6月参加六级考试的总分为480分且听力为85分;
3、托福成绩达600分(新托福成绩90分)或雅思成绩达6.5(在证书有效期内);
4、本科为英语专业且通过英语专业八级,攻读非英语专业硕士学位。
公共英语免修申请程序
1、符合上述英语免修条件的2006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入学报到时请携带有效证书及复印件(参加全国统一的硕士研究生英语入学考试、英语成绩达70分的除外);
2、需填写《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公共英语免修申请表》(到各学院研究生教务员处领取);
3、请务必于2006年9月13日前到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2号楼北座103室)审核相关材料、办理公共英语免修手续。南校区的研究生请按规定的时间到南校区教学科研办公室(B2栋317室)办理英语免修手续。不按时办理英语免修手续的硕士研究生应按培养方案修读公共英语课程。
十、新生到校路线:
如果乘坐长途汽车到省客运站下车或乘坐火车到广州火车站下车,可参考以下路线到校:
北校区-----可搭乘234路专线车(广州火车站西侧的公交车场),到华工站下车。
南校区-----可搭乘234路专线车,到华工站下车,转乘大学城2线车在华工站(大学城)下车;
如果乘坐火车到广州火车东站下车,可参考以下路线到校:
北校区-----可在广州火车东站搭乘41路短线专线车,到华工站下车;
南校区-----可在广州火车东站搭乘41路短线专线车,到华工站下车,转乘大学城2线车在华工站(大学城)下车。
十一、联系电话:
研究生院办公室(报到、行李托运):(020)87110589
                           fax:(020)87110608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验证):       (020)87113401   
    研究生培养办公室(英语免修):    (020)87110730
保卫处(户口迁移):    北校区    (020)87111440
                 南校区    (020)39380170   
    财务处(缴交学费):              (020)87111824
    组织部(党组织关系迁移):        (020)87110110
                   
 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二○○六年六月二十三日
 
 
 
 
华南理工大学2006级研究生缴交学杂费指南
为了更好更安全地收取研究生的学杂费,学校根据有关规定,决定研究生的学杂费由银行代收,具体要求如下:
一、收费范围:2006级研究生新生。
二、交费时间:各位新生在收到我校《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后,应于8月25日前将应缴费用足额存(汇)入学校随录取通知书发给学生本人的活期存折中,所存(汇)款项应确保在学校扣收前到帐,银行会在我校指定的委托代收日期代扣学杂费。
三、学生缴交学费的方式为银行代收方式。
存款或汇款:请根据随《研究生录取通知书》一同寄出的储蓄存折,到附近的银行网点办理私人存款或汇款。所存(汇)金额须比应交学费、住宿费(住宿费暂存1500元,按所住宿舍收费标准扣取)和代收费金额多1元以上,如学校确认的各项学杂费为9500元,则存入9501元以上。存(汇)款后,您可拨打中行服务热线:020—95588查询所存(汇)款的到帐情况。
存(汇)款的具体办法:
  1.本地(广州市区及市属增城、番禺、从化、花都四区)籍学生
 可直接在本市或上述四区的中行网点通过柜台存入应缴学杂费。
2.外地籍学生
    ①在当地的中行机构办理汇款:
持经办人身份证按照本交费指南的要求,在当地中国银行网点通过柜台填写“个人业务凭证(专用)”办理存入现金或转账手续,并保留回单以备查询。
收款人户名:学生姓名
收款人帐号:与录取通知书一起收到的储蓄存折账号
②在当地的其他银行(非中国银行)办理汇款
携带本人身份证可到当地银行通过汇款方式将学费汇入自己上述的储蓄存折帐户上,并按以下内容填写汇款单(请注意:千万不要在邮局汇款)
收款人:学生姓名
汇入帐号:与录取通知书一起收到的储蓄存折账号
汇入行名:中国银行广州五山办事处
四、学生在9月7日报到后,到自己所在学院领取学费收据,并凭学费收据办理学籍注册手续。
特别提醒:
1、因存折密码统一设定(   ),故请各位同学在领到存折后,尽快到就近的银行服务网点更改密码。
2、请保管好你的存折,今后在学期间均用该存折缴纳学费。
3、请你妥善保管好自己的交费收据,遗失不补,相关责任自负。
 
                                                                                                
                                华南理工大学  研究生院财务处                                                     
                                      二00六年六月
 
 
 
 
新生办理户口迁移须知
一、非广东省生源:
1.根据公安部有关文件精神,户口迁移可按个人意愿,即:可迁可不迁。若需办理户口迁移,请务必于新生入学报到时上交相关资料(逾期不受理),同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户口迁移证》的“出生地”、“籍贯”两栏必须规范。不规范者将不能办理入户手续。例如:
出生地:
广东省
广州市
籍贯:
广东省
封开县
正确
出生地:
广州市
籍贯:
封开县
正确
出生地:
广东省
籍贯:
(空白)
不正确
出生地:
(空白)
籍贯:
(空白)
不正确
(2)《户口迁移证》必须清楚盖有当地派出所的户口专用章,印章模糊的不能入户。
(3)领到《户口迁移证》后,要认真仔细核对。发现与个人资料不相符、字迹不清晰的应及时在当地公安机关更换迁移证。不得擅自更改,否则将不能入户。
(4)已领取了居民身份证或未领取身份证的,必须在《户口迁移证》中注明身份证号码,身份证不要交还当地办证部门,也不要剪角,待办妥入户手续,领取新的身份证时交回旧证,否则将给新生带来诸多不便。身份证遗失的请在当地公安部门挂失。
2.新生的《户口迁移证》、《录取通知书》、《居民身份证》三者的姓名务必一致,其别名、曾用名、婚姻状况也应在迁移证上填写清楚,以避免入户困难。
3.新生需准备的户口资料:《户口迁移证》原件;《录取通知书》、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结婚证》复印件(已婚的学生)。
4.户口在北校区考取南校区学院硕士研究生的本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必须到学校保卫处办理户口迁出,然后到南校区办理入户手续。
5.新生来校后办理身份证所需的相片,由学校保卫处统一安排照相。
二、广东省生源:
根据广东省公安厅有关文件精神,广东省生源原则上不办理户口迁移,需要办理户口迁移者必须按以上要求办理。
三、户口迁往地址
1南校区学院(法学院、艺术学院、经济与贸易学院、生物科学与工程学院、电子商务学院、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新生户口迁入: 
 广州市番禺区大学城外环东路382号
咨询电话:39380170
 
2.其它学院均在北校区,新生的户口迁入:
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381号
咨询电话:87111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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