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现将2013年我校“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各学院分配名额予以公布(见附件),请务必按照《关于实施2013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的通知》(http://202.38.194.239/.r.2173.scut-graduate)于2013年3月8日前完成2013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学院推荐排序工作。
2013年我校“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名额主要根据各学院博士生基数、各学院研究生学术成果绩效、国家重点实验室和国家重点学科等原则分配。各学院在推荐排序时请注意以下事宜:
1、严格按照“三个一流”的原则组织评审,排序时应考虑学科分布。
2、各学院决定不予推荐的学生和不符合推选条件的学生请勿列入推荐排序名单。
3、因部分学院上报人数可能少于所分配名额,学校拟将该部分剩余名额适当调整到其他学院。请各学院在推荐排序时将所有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进行评审和排序后上报到学校(即推荐上报人数可超过所分配名额),但务必做好排序工作,学校将按照名额分配从学院推荐排序中从高到低并结合学科分布和全校实际申报情况确定候选人。
附件: 2013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各学院名额分配表
研 究 生 院
二〇一三年三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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