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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201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安排

华南师范大学 /2012-12-09

 

法学院201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安排
 
目前我院研究生调剂工作正在进行中,经导师组同意调剂的考生,我院已在国家调剂系统发送复试通知,请收到复试通知的考生按通知要求在系统确认,否则调剂无效。
经研究,我院定于4月11日(周三)-4月13(周五)进行研究生复试。请在国家调剂系统接到我院复试通知的调剂生及第一志愿报考我院并上国家线的考生(一区线,2012年总分315分,单科42分和63分)依时前来我院参加硕士研究生复试。
所有具备复试资格的考生均须参加复试,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相关复试办法请见《华南师范大学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方案》(http://202.116.42.209/hnyjs/work/firstpage/news_showDetail.jsp?index=20666)
一、复试报到及复试时间、地点:
(一)法律硕士(非法学):
报到时间:4月11日上午8:30—11:30;
报到地点:我校大学城校区文一栋二楼法学院会议室
复试时间(具体面试和笔试地点报到时另行通知):
专业面试:4月11日(周三)下午2:00开始
    试:
1、专业笔试:4月12日(周四)上午8:30—10:30;
2、英语笔试:4月12日(周四)上午10:45—12:15。
 
(二)学术型:
报到时间:4月12日(周四)上午8:30—10:00;
报到地点:我校大学城校区文一栋二楼法学院会议室
复试时间(具体面试和笔试地点报到时另行通知):
    试:
1、英语笔试:4月12日(周四)上午10:45—12:15;
2、专业笔试:4月13日(周五)上午9:00—11:00。
专业面试:4月13日(周五)下午2:00开始
 
二、考生资格审查及需提交材料:
(一)资格审查(考生需接受我院审查的原件包括):
1.身份证
2.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查学生证)
3.准考证
4.政审表(可在我校研招办网页下载填写,须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人事或政治工作部门加盖公章)
5.大学历年成绩单(由档案所在单位盖章)
6.非应届考生需要提供档案所在单位同意其脱产攻读硕士学位的证明
7.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定向或委培攻读硕士学位的证明
8.司法考试通过的考生提供司法考试成绩单
(二)考生需提交的材料包括
应届本科毕业生:1、2、5的复印件和4、8的原件
非应届本科毕业生:1、2、5的复印件和4、6、8的原件
无论是应届还是往届生,若拟录取考生是定向或委托培养,复试时必须提
交档案所在单位同意其脱产攻读硕士学位的证明,申请保留入学资格者(含国防
生)复试时必须提交保留入学资格申请书,经专业指导组及学院同意后报研招办
审批。此两类考生必须在复试时提交申请,拟录取后再补交的申请无效。
提交硕士初试加分项目材料:
按照教育部文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选
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的考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的考生,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享受初试总分加10分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政策。请符合加分政策项目的考生在4月9日前与我院联系并传真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如加分后符合所报专业复试要求,复试时须向学院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并交给研招办审核。
三、每位考生须缴复试费80元。
四、体检须知:
根据教育部规定,2012年研究生参加复试时需进行体检。请考生登陆我校
研究生处研究生招生办网页自行下载体检表,体检表请双面打印,并自备一张小一寸免冠照片,贴在体检表上。体检时需向校医院交45元体检费。体检时间为以下时间段:4月9日上午8:00-11:00,4月12日和19日全天的上午8:00-11:00,下午2:30-4:30。考生可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某一时间前往,体检结束后请将体检表交与校医院。不接受校外医院体检报告或考生邮寄的体检报告。本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可用毕业生体检表复印件加盖校医院公章则免重复体检。
体检地点:华南师大石牌校区校医院。
 
五、后续工作
复试过后,各专业指导组将会尽快公布结果,调剂入围者由学院研究生办公室与考生本人电话联系并在国家调剂系统上给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收到通知的考生请务必在12小时内确认接受录取,超时不确认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待录取名单届时将会在我院网页上公布。录取通知书和调档等有关事宜在6月份左右由学校研究生处统一安排。
 
六、其他问题
1.拟录取考生通信地址若有变化,请于5月15日前登录我校研究生处主页修改考生个人近期详细通信地址以及邮政编码,用于寄调档函和录取通知书给考生本人。通信地址务必填写详尽。填写格式请上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处招生办网页查询。
2. 食宿:大学城华南师范大学生活区学南9栋,联系电话: 020-39310419。不同标准价格不同,请自行咨询。考生可在华师生活区的楠园和翰园饭堂购买餐票就餐,丰俭由人。
3.相关复试办法请见《华南师范大学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方案》(http://202.116.42.209/hnyjs/work/firstpage/news_showDetail.jsp?index=20666)
4.敬请考生随时关注我校研招办和我院网页的相关通知,并保持通讯畅通。 
 
 
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201246
 
联系方式与地址:
联系方式:020-39312156
法学院研工办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广州大学城华南师范大学文一栋法学院研究生办公室(510006)                                  
附: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201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名单
 

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201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名单
法学理论
准考证号
姓名
专业
105742000000449
覃嘉霞
法学理论
105742000000450
李佩佩
法学理论
法律史
105742000000451
刘建强
法律史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105742000000455
黄宁致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刑法学
105742000000456
陈芹
刑法学
105742000000457
赖剑鹏
刑法学
105742000000458
余君龙
刑法学
105742000000459
王有华
刑法学
105742000000462
林洁嫦
刑法学
105742000000463
马进进
刑法学
民商法学
105742000000467
季拓
民商法学
105742000000468
安瑞
民商法学
105742000000478
魏丽酽
民商法学
105742000000479
蔡英
民商法学
105742000000483
李嘉亮
民商法学
105742000000484
张禄林
民商法学
105742000000485
曾奇
民商法学
105742000000488
周毅
民商法学
105742000000492
郑丽涛
民商法学
105742000000494
杨凡
民商法学
105742000000495
杨甜
民商法学
105742000000498
施威
民商法学
诉讼法学
105742000000500
黄启发
诉讼法学
105742000000503
陈倩倩
诉讼法学
经济法学
105742000000505
梅树林
经济法学
105742000000508
徐沙龙
经济法学
国际法学
105742000000511
武静凡
国际法学
105742000000512
庞美娟
国际法学
105742000000513
张艳仪
国际法学
105742000000515
欧阳如意
国际法学
105742000000516
李伟
国际法学
法律硕士(非法学)
105742000000699
肖昱昕
法律硕士(非法学)
105742000000701
朱秋愉
法律硕士(非法学)
105742000000717
何祥根
法律硕士(非法学)
105742000000720
林歆
法律硕士(非法学)

注:1. 调剂生复试名单以国家研招网调剂系统的通知为准。
    2.复试科目请查看《法学院2012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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