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2-09
民商法硕士点在2003年设立,于2004年开始招生。民商法学科目前具有一支教学和科研力量都很强的学术梯度,该梯度由来自全国乃至世界著名政法院校的博士、硕士组成,其中有来自中国政法大学、北京大学、武汉大学、西南政法大学、阿姆斯特丹大学的博士及硕士。承担了多项国家级、省级的研究课题,出版一批专著并发表有大量的理论研究论文。该梯队目前有教授三人,副教授四人,讲师六人。该学科的教师分别担任全国性学术团体的理事、省内学术团体的常委理事、总干事和副总干事,以及被聘为广东省及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的立法顾问。该学科将为全国培养高层次的民商法律人才。
民商法硕士点设有商法研究、知识产权法研究和港澳民商法研究三个研究方向。其中商法研究主要研究调整商事主体和商事行为的法律理论,研究市场经济国家的商法及商法学以及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商事立法及法律适用,并着重研究我国市场经济条件下商事法律关系的发展变化以及相关的法律问题,着重研究商事组织法、破产法、票据法、保险法、港澳台商法、电子商务法和世界贸易组织的有关规则。同时密切联系我国和我省的实际,重点研究公司法律制度和企业法律制度的改革与完善,国有企业治理结构模式等等。知识产权法研究除研究知识产权法的一般原理、知识产权的国内保护和国际保护之外,尤其注重联系我国实际探讨知识产权的保护、探讨知识产权对我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深入分析盗版现象的发生原因、危害和防范对策。同时注重国际知识产权制度发展的新趋向,从民法理论的角度研究高新技术对知识产权制度带来的冲击和挑战,特别是研究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在知识产权制度方面如何与国际接轨。港澳民商法研究主要研究香港和澳门民商事法律制度,特别注重研究港澳地区的民商事立法,注重研究粤港澳民商事交往的法律实务问题,以及港澳及大陆区际民商事司法协助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