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港澳台侨及来华留学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的统一安排,经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研究生院审定同意,现将我校2018级(春季)港澳台侨及来华留学研究生名单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为1月19日—2月1日,如对拟录取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署具真实姓名向学校反映,欢迎大家监督。受理电话与信箱:1、研招办85223932,85228526;2、信访办85220015。3、电子邮箱:bluesky_0001@163.com.
二、部分考生体检结果正在审核中,学校将严格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决定录取与否。
三、拟录取名单若有变动,将另文公示。
暨南大学研究生院
2018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