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暨南大学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暨南大学 /2011-11-18

 

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专业学位类别码:570100)
 
一、培养目标及要求
(一)培养目标
1、培养具有熟练的汉语作为第二语言教学技能和良好的跨文化交际能力,适应汉语国际教育工作,胜任多种教学任务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专门人才。
2、身心健康。
(二)培养要求
1、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具备良好的专业素质和职业道德。
2、热爱汉语国际教育事业,具有奉献精神和开拓意识。
3、具有系统的专业知识、较高的中华文化素养和跨文化交际能力。
4、具备熟练的汉语作为第二语言教学技能。
5、能流利地使用一种外语进行教学和交流;能熟练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和科技手段进行教学。
 
二、招生对象
1、大学本科应届毕业生;
2、具有学士学位或同等学力有志于从事汉语国际教育工作的各类人员;
3、海外具有同等资质的汉语教师或专业人员。
 
三、学习年限
学制3年。其中累计在校学习时间不少于1学年。最长学习年限不得超过5年。
 
四、培养方式
(一)采取导师指导与集体培养相结合的方式。
(二)课程学习与汉语国际教育实践紧密结合,学生在导师的指导下参加汉语教学或辅助教学工作,以加强教学实践能力的培养。
 
五、课程设置
实行学分制,总学分不低于32学分。公共课、必修课和选修课不低于28学分,教学实习4学分。
课程
类别
课程代码
课程中文名称
(课程英文名称)
学期
学时
学分
考核
方式
公共学位课
(8学分)
105590maf3
政治理论
(Political Theories)
1
40
2
考试
570100ma01
外语
(Foreign Language)
1-3
108
6
考试
专业学位课
(10学分)
570100mb01
汉语语言学导论
(Introduction to Chinese Linguistics)
1
36
2
考试或考查
570100mb02
汉语作为第二语言教学法
(Methods of Teaching Chinese as a Second Language)
2
36
2
同上
570100mb03
第二语言习得导论
(Introduction to Second Language Acquisition)
1
36
2
同上
570100mb04
中华文化与跨文化交际
(Chinese Culture and Cross-cultural Communication)
2
36
2
同上
570100mb05
课堂教学研究
(Studies of Classroom Management)
3
36
2
同上
非学位课程(10学分)
570100mc01
汉语语音、汉字及其教学
(Teaching Chinese Phonetics and Characters)
1
36
2
同上
570100mc02
汉语词汇、语法及其教学
(Teaching Chinese Vocabulary and Grammar)
2
36
2
同上
570100mc03
汉语教材研究
(Studies of Chinese Teaching Materials)
3
36
2
同上
570100mc04
现代教育技术及应用
(Modern Chinese Technology and Its Application)
3
36
1
同上
570100mc05
中华文化技能及涉外礼仪
(Chinese Cultrual Skills and International Manners)
3
36
1
同上
570100mc06
汉语国际教育概论
(Introduction to Teaching Chinese to Speakers of Other Languages)
2
36
2
同上
570100mc07
教学实习
(Practical Teaching)
4
80
4
同上
【说明】选修课分为5大类,至少从3类中选修,须修满10学分。
 
六、教学实践
教学实习包括汉语教学设计、观摩与实践,其中课堂教学实习不低于40学时。教学实习考核须有指导教师和学生评估。
 
七、开题报告
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研究生在校期间至少要修满32学分。学位课程成绩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为合格,可获得相应学分;非学位课程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即可获得相应学分。学位课程平均成绩不得低于75分,并通过中期考核,合格后方可进行学位论文的开题报告。
 
八、学位论文
学位论文应紧密结合汉语国际教育实践进行选题。论文可以是专题研究、调研报告、教学实验报告、典型案例分析、教学设计等。
 
九、学位授予
修满规定学分、教学实习合格、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者可授予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专业学位。
 
十、学位答辩及学位授予
(一)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按培养方案规定修满规定学分及必修环节,成绩合格,方可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二)学位论文的评审、答辩等工作按《暨南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执行。
(三)符合授予学位条件者,经暨南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可授予中华人民共和国汉语国际教育硕士,颁发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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