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工作即将进行,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研究生。
二、程序和时间安排
1.贷款学生:填写《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见附件,填写表格,除签名处手写外,其他用电脑打字,然后打印。需详细写明家庭经济状况、申请贷款的理由,注明本人的学号及联系电话,申请书上须由所在院系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同时,须提供以下材料(一律用A4纸):
(1)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原件(证明须由当地乡镇一级以上政府部门或民政部门出具,且留有每一级经办人的姓名、职务及有效联系电话,困难证明当年有效,不得涂改)。
(2)本人学生证和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3)父、母亲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各一份。
(4)《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
以上材料必须于2008年9月30日前交到所在学院。
2.学院:
(1)学生将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及证明材料交所在院系;
(2)各院系对提出申请的同学进行初审、汇总并签署意见,同时在本单位内进行公示;
(3)各院系将本单位的申请材料于2008年10月10日统一交研究生部办公室(行政楼419)审核,逾期不再受理;
3.研究生部:研究生部办公室(研究生教育管理办公室)进行复核和汇总,并将符合贷款条件的学生名单公示,后将符合条件且公示无异议的学生名单提交银行审批。
4.银行:最终审定,对符合贷款条件的学生,银行将与之签订贷款合同,签订合同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温馨提示:申请助学贷款提交的困难证明原件不能退回,请同学们在提交证明原件之前将其复印备份,在复印件上注明“本件与原件相符”,并将原件和该复印件同时交院系研究生工作秘书老师查验,经研工秘老师在该复印件签字验证后,该复印件在学校具有与原件同等的效力。
《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的填写,请参看《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模板和填表说明。
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流程
中国银行广州天河支行国家助学贷款专用邮箱:bocgzthzhudai@126.com
银行相关电话:银行业务咨询/储蓄查询等95566
助贷业务咨询38815586、38813239
提前还款业务咨询38823041
还款/欠款信息及法律咨询38823769
变更联系地址/电话38823049
传真38823095
研 究 生 部
二〇〇八年九月十日
附件:1. 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