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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大学]2006年招收港澳台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研究生院 免费考研网/2006-05-21

    学校代码:11078
  
  地址:广州市大学城外环西路230号
  
  邮政编码:510006行政楼A后座3楼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人:詹东歌
  
  电话:020-86397543
  
  020-86397543 (传真)
  
  E- mail:yjsc_zdg@gzhu.edu.cn
  
  网址:http://www.gzhu.edu.cn
  
  学校概况
  
  广州大学是经教育部批准,于2000年由广州师范学院、华南建设学院(西院)、原广州大学和广州高等师范专科学校等高校合并组建而成的综合性大学,实行广东省与广州市共建、以市为主的管理体制。原广州师专创建于1953年。原广州师范学院创建于1958年,1983年获硕士学位授予权,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全国第二批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原华南建设学院(西院)创建于1986年。并校以来,学校教育资源得以优化,学科建设不断增强,办学效益显著提高。目前已成为广东省经济社会发展人才培养、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的重要基地之一。
  
  学校现有19个学院,62个本科专业,涵盖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经济学八大门类,在校本科生17938人。硕士学位授权点17个,教育硕士专业授权点1个,在校研究生503人。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1220人。其中,教授180人,副教授537人,具有博士学位者170人,具有硕士学位者589人。拥有中国科学院院士1人、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双聘院士5人,国家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4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人选1人,国家级高校教学名师、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及高校青年教师奖获得者各1人,博士生导师31人(依托中国科学院和其它高校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近200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30人,省、市级优秀中青年专家14人。
  
  学校目前拥有一批科学研究基础扎实、学术水平较高的科研团队,其中尤以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应用数学、凝聚态物理、自然地理学、环境科学、中国古代文学、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教育学原理以及人权法学等学科最具优势和特色。现有省市级重点(扶持)学科12个,省市级重点实验室6个,省级重点课程26门,市级重点课程35门。近5年来,学校获国家级、省部级奖33项,发表学术论文6555篇,被SCI、EI、ISTP收录406篇,出版专著332部,统编教材327部。学校目前正在承担国家级课题38项,省部级课题156项,市局级和其他社会服务课题652项;2004年科研经费达7770万元。
  
  学校将于2005年整体迁入广州大学城新校园,新校园占地总面积为1975亩,建筑总面积71万平方米,运动场地近14万平方米,总投入20.6亿元。
  
  学校实行多元化办学,已办成纺织服装学院、科技贸易技术学院、城建学院、华软软件学院、市政技术学院等5个校外二级学院和广州大学松田学院(独立学院)。学校注重对外交流与合作,与美国、法国、澳大利亚、俄罗斯、乌克兰、英国、德国、意大利、韩国、日本、瑞典、台湾、香港、澳门等50多个国家与地区的大学和文化学术团体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
  
  基于区域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客观需要,我校在发展战略规划中提出了立足广州,面向广东,辐射海内外,服务社会;以本科教育为主,积极发展研究生教育与留学生教育;构建理工结合、文理渗透、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结构体系;培养知识面宽,基础厚实,创新意识和适应能力强的复合型应用性高级人才;经过不懈努力,把我校逐步建设成为与广州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综合实力位居全国同类院校先进行列,若干学科在国内外有一定影响,具有鲜明特色的教学研究型综合性大学的总体奋斗目标。
  
  广州大学2006年
  
  在港澳台地区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一、报名
  
  (一)资格
  
  (1)应是香港、澳门或台湾永久居民,或由内地移居港澳台地区的居民。
  
  (2)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力(专科毕业后在报考相关专业工作二年或二年以上,达到与内地(祖国大陆)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年龄一般在四十岁以下。
  
  (3)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4)必须有两名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二)报名时间
  
  2005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
  
  (三)报名地点
  
  ①京港学术交流中心
  
  地址:香港铜锣湾摩顿台5号,百富中心16楼电话:(00852)28936355,图文传真:(00852)28345519
  
  ②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
  
  地址:澳门巴掌围斜巷19号,南粤商业中心13至15楼电话:(00853)3969322,图文传真:(00853)322340
  
  ③北京理工大学
  
  地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邮政编码:100081电话:(010)68453458,图文传真:(010)68912285
  
  ④广东省高校招生办公室
  
  地址:广州市中山大道69号,邮政编码:510631电话:(020)38627816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可任选一地点报名,但报名点必须与初试点相同。
  
  (四)报考类别:
  
  自费全日制研究生、自费兼读制(在职)研究生。自费制研究生在学期间按学校的规定交纳学费。
  
  对于在台湾地区居住、工作报考我校的考生,只能报考自费全日制类别。
  
  (五)报名手续:
  
  报名时考生须交本人居住地身份证副本;近期正面半身免冠同一底片的二寸照片两张;学士学位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副本(应届毕业生可于录取前补交)或同等学历文凭;大学本科或攻读硕士学位的成绩单;体格检查报告。
  
  (六)填报志愿
  
  考生只能填报一个专业的一个方向。
  
  (七)入学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复试两阶段。
  
  (1)初试科目:考生须应试报考专业指定的一门外语和两门业务课,考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每门考试时间为三小时,均为笔试。硕士生考生初试外国语满分为100分,两门业务课满分各为150分。
  
  (2)初试地点、时间
  
  地点:由考生所在报名点安排。时间:2006年4月(具体考试时间见准考证)。
  
  (3)复试地点、时间
  
  初试合格者,均须进行复试,复试方式一般以面试为主。
  
  地点:以考生的复试通知书通知的地点为准。时间:2006年6月5日前。
  
  8.录取
  
  根据考生的报名资料、考试成绩、复试情况、导师意见等,确定录取名单。录取通知书于7月初由我校函寄给考生本人。
  
  二、入学
  
  新生于9月上旬报到入学。具体时间以我校发出的入学通知书为准。新生报到时,由我校进行身体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新生应按时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书面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三、学费
  
  报考文、理、工科专业自费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学费收费标准:
  
  ①自费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3年,文科6500元/年(人民币),理、工科7500元/年(人民币)。
  
  ②自费兼读制硕士研究生:学制3年,文科6500元/年(人民币),理、工科7500元/年(人民币)。
  
  上述学费一律按学年度收缴,逾期不交者,视作自动退学处理。
  
  上述学费不包括学生的教材费、学生来校接受导师指导的往返交通费、住宿以及办理各种证件的费用。
  
  四、培养方式
  
  1.港澳台硕士研究生的培养方式基本上与内地(祖国大陆)学生相同,采取导师个人指导与集体培养相结合的办法,按照培养方案执行,选修课可根据港、澳、台学生实际情况选修有关课程;
  
  2.兼读制硕士学位研究生须按规定修完课程,至少应修满30学分,具体面授时间应在每学期开学后第一周内由导师与学生商定,经学院、系(所、中心)审批,报研究生处备案。
  
  五、学习年限
  
  全日制硕士生学习年限为三年。自费兼读硕士生学习年限不超过五年。
  
  六、学位授予
  
  课程学习成绩合格,学位论文答辩通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可获硕士学位证书。
  
  七、联系方式
  
  地址:广州市大学城外环西路230号行政楼A后座三楼广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编:510006
  
  联系人:詹东歌
  
  电话:020-86397543
  
  网址:http://www.gzh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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