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所):
按照广州大学关于研究生奖励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对2012-2013学年度我校研究生开展优秀奖学金的评定工作,请各学院(所)按照学校有关规定要求,组织好本单位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工作。
一、评奖条件
优秀奖学金分为一、二等奖,评选的基本条件是:
(1)遵守国家宪法和学校的各项行为准则。有较强的组织观念和纪律观念,积极参加校院(所)和研究生会组织的政治学习和学术、科研、文体活动,身心健康;
(2)品行端正,尊师爱校,热心公益,乐于助人;
(3)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于思考,善于研究,具有开拓意识和创新精神,学习成绩优良;
(4)在校学习满1年的全日制研究生;
(5)本学年没有因违法违纪受到处分;
一等奖学金评选条件: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大学英语六级水平考试成绩60分(或425分)以上或者全国专业英语八级水平考试成绩60分以上;
(2)学年总评成绩平均在85分以上,单科成绩不低于80分;
(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①博士生本学年内在SCI、EI外文期刊上至少发表1篇本专业方面的学术论文;硕士生本学年内在国内核心刊物上至少发表1篇本专业方面的学术论文。②获国家发明专利署名前六名者。③获市级以上科研奖励,或获国家级专业比赛(包括艺术作品展,体育竞赛、数学建模、电子设计竞赛、挑战杯、文艺表演赛等)奖。④主持市级以上科研项目。
二等奖学金评选条件: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大学英语四级水平考试成绩60分(或425分)以上或者全国专业英语八级水平考试成绩60分以上;
(2)学年总评成绩平均在85分以上,单科成绩不低于80分;
(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①博士生本学年内在国内核心刊物上至少发表1篇本专业方面的学术论文。硕士生本学年内在公开刊物(有CN刊号)上至少发表1篇本专业方面的学术论文。②获国家专利。③获得市级以上科研奖励;或获省级及其以上专业比赛(包括艺术作品展,体育竞赛、数学建模、电子设计竞赛、挑战杯、文艺表演赛)奖。④主持市级以上科研项目。
几点说明:①论文署名必须是第一作者和以广州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且需为正刊(录用通知无效),如为第二作者则导师必须为第一作者;增刊、专刊等不算。②在职、定向、委培的研究生如获得奖励,只发奖状,不发奖金。
二、评选步骤
(1) 个人申请;
(2) 导师签署意见;
(3) 院系(所)签署意见;
(4) 报研究生处审核;
(5) 在校内公告栏和研究生处网页上公示;
(6) 报主管校领导批准。
三、奖励方式
获得优秀奖学金奖励的研究生,其填写的《优秀奖学金获得者申请表》归入其人事档案,并授予荣誉称号,发给荣誉证书和奖金。
四、奖励标准
一等奖学金获得者每人奖励2400元;二等奖学金获得者每人奖励1200元。
五、时间要求
各学院(所)应在10月14日前将本学院(所)的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表格(附件1、附件2)、论文复印件(封面、目录、论文全文、封底)、四六级英语成绩单复印件收齐并填写《研究生申请奖学金汇总统计表》(附件3,加盖学院公章),以学院为单位报研究生处,过时不候。研究生处不接收研究生个人资料。
附件:1 一等奖学金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