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2010-2012级全日制研究生:
广东省财政厅、教育厅即将下发《关于下达2013年普通高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通知》(现文件在省财政厅)。按照文件要求,2013年10月31日前将评审结果上报省教育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励标准与名额分配
广东省下达我校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为博士研究生39人,硕士研究生70人。博士研究生奖励金额为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研究生奖励金额为每生每年2万元。
根据财政厅、教育厅文件精神,我校按三条原则向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分配评奖推荐名额:(1)考虑各培养单位的研究生规模;(2)向基础学科和亟需学科(专业)倾斜;(3)考虑培养单位近三年的研究生培养质量。各培养单位应向基础学科和亟需学科(专业)倾斜。
二、申请资格
2013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参评范围是2010-2012级全日制研究生以及因课题需要延期毕业的优秀研究生,校外联合培养研究生按归属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参评。同等条件下,向培养方式为非定向和自筹经费的研究生倾斜。
三、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5、在校期间未受到各类处分或通报批评。
(二)基本标准
1、学习成绩:态度端正,学风严谨,成绩优良;
2、科研成果:由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按照学科特点,自行制定详细的考评标准,重点考核具有科学性、先进性、创新性的高水平科研成果产出学生。所发表的论文及科研成果,须以南方医科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方可参评,本年度科研成果认定时间为申请人入学起至2013年9月30日,同一论文及科研成果不得重复参评;
3、综合素质:身心健康、全面发展,自强不息、积极向上,热心社会服务工作,在研究生中具有表率作用。
四、评审程序
1、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成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任主任委员,研究生导师、行政管理人员、学生代表任委员,负责相关培养单位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申请组织、初步评审等工作。
2、研究生申请
研究生本人在研究生院网站下载、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一式三份),并于10月8日前将审批表报送至各培养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各单位严格按照评审条件对材料进行初审后于10月18日前择优报送至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牵头单位。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中涉及的“申请理由”应从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综合素质及发表文章(含题目、期刊名、页码)等方面阐述,推荐人可为本人导师或相关专家。
3、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组织初步评审
3、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组织初步评审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组织答辩。评审过程中应充分尊重相关基层学术组织、研究生导师、学生群体的意见,经集体讨论、投票后确定答辩结果。评审工作应于10月17日前完成,初评结果须在本单位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鉴于评选时间紧迫,本次评选单位公示和上报同时进行)。
4、学校终审
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将请相关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20%差额评审,确定获奖研究生名单后,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
5、材料报送
(1)评审报告:包括各牵头单位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评审工作和评审结果等情况的文字材料;
(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三份(A4纸正反面打印)
(3)《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各学位评定分委会填写)一份;
(4)《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各学位评定分委会填写)一份;
(5)研究生发表论文及科研成果(须以南方医科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获得奖励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
以上材料同时报送电子版。
五、几点要求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是国家面向优秀研究生设立的一个重要奖项,奖金额度高,各培养单位务必将有关精神传达到每位研究生及其导师。
2、各评审委员会要在评审过程中切实加强领导,广泛听取意见,接受师生监督,依照评选条件,严格评选程序和工作环节,将评选条件、评选办法、评选名额向研究生公布,由研究生本人申请,导师推荐,评审委员会评审确定国家奖学金候选人,确实保证评选工作的公平、公开和公正。
3、研究生在学期间同一论文及科研成果不得重复参评。
4、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将派人旁听培养单位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会议。
南方医科大学
二0一三年九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