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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商学院2011年保险硕士招生简章

广东商学院 /2012-11-08

 

广东商学院2011年保险硕士招生简章
 
广东商学院1983年经国务院批准成立,是省属重点建设院校,是广东和华南地区经、管、法人才培养基地和科学研究基地。校本部毗邻广州国际会展中心。现有专任教师1008人,其中正高206人,副高365人,具有博士学位258人。79人入选广东省高校“千百十工程”培养对象,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3人,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4人,2人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学校拥有经济管理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电子商务省级重点实验室,为应用型、复合型人才培养提供了保障。
2010年经教育部批准,我校成为广东省首批开办保险专业硕士的培养单位,对完成专业硕士学习者,将颁发国家承认的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
我校保险专业拥有一支良好的师资队伍。9位专职指导教师中,教授7人、副教授2人,其中80%具有博士学位。6位兼职导师均来自中国大陆和香港的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风险管理与保险专家或相关企业与组织的高层管理专家。我校与多家保险公司紧密合作,共建了五个实习实践基地,为培养保险硕士研究生提供了良好的条件。
培养目标:面向各类保险公司、保险监管机构、灾害预防和控制机构、社会保障组织和各类企事业单位,培养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掌握经济学基础知识,具有从事风险评估与管理、保险产品设计、保险精算、保险财务管理和保险经营管理能力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保险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管理经济学,公司财务,金融经济理论与工程,企业全面风险管理,人寿与健康保险,财产与责任保险,精算原理,保险法,团体保险,再保险,保险中介,保险营销战略,保险理财规划,保险案例分析,社会保障研究,保险市场研究,保险经济学等。
就业方向:保险公司、保险中介公司、金融机构、灾害预防和控制机构、社会保障部门、政府管理部门以及各企业和组织的风险管理部门等。
 
招生人数:50人(仅供参考,最终以教育部下达的2011年招生计划数为准)
   
报考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高职高                             专毕业到2011年9月1日),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需于2010年11月10日—14日,凭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学位证书原件到上级主管部门指定的现场确认地点进行报名资格审查、网上报名信息确认、缴费、照相、打印并确认考生信息表。
 
考试:
1)考生于2011年1月1日-14日,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招生单位不再给考生寄发《准考证》。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初试。
2)初试时间:2011年1月15日至1月16日 。
3)初试科目: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二、数学三、保险专业基础,共4门。
4)复试:4月中下旬。
 
学制与学费:
1)学制:3年。
2)学费:自筹经费类别每学年9000元,委托培养类别每学年11000元,学员在读期间教材费、商务考察的交通费和食宿费用自理。
   
咨询电话:
    1)刘老师:020-84096327
2)唐老师:020-84096896
3)赵老师:13302279588
 
咨询地址:
广州市海珠区仑头路21号广东商学院综合楼7楼701房经济贸易与统计学院办公室
 
特别提示:《保险专业基础课》考试科目由经济学、金融学基础和保险学原理三部分组成。其中经济学占40%、金融学基础占20%、保险学原理占40%。《保险专业基础课》由我校按照该科目考试大纲列明的考试范围自行命题,满分为150分。《保险专业基础课》考试大纲具体内容详见www.yjsc.gdcc.edu.cn
 
 
 
预祝您考试成功,成为全国保险硕士专业学位首届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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