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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商学院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

广东商学院 /2012-11-08

 

广东商学院是广东省属重点建设院校,在华南地区高校和全国同类院校中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广东商学院法学院(法律硕士教育中心)经过十九年的建设,在师资队伍、科学研究、人才培养、社会服务等方面取得了突出成绩,已成为广东省乃至华南地区重要的法律人才培养基地。
    热烈欢迎广大在职人员报考我校2012年在职法律硕士!
    一、报考条件
2009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在职人员,主要包括政法部门人员,人大系统人员以及其他各单位的法律工作人员。
二、报名时间
2012年6月25日-7月10日网上报名,7月13-7月16日现场确认。2012年10月17日后可在学位网下载准考证。
(具体报名方法见附件2)
三、初试科目及时间
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法律硕士全国联考初试科目为英语、专业综合(含刑法学、民法学、法理学、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两门。其中英语满分100分(英语考试时间为150分钟,试卷不含听力测试),专业综合考试满分300分。
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法律硕士全国联考初试时间:
2012年10月28日 08:30-11:30 专业综合
2012年10月28日 14:30-17:00 英语
四、复试
复试由我校自行组织,复试内容包括政治理论考试和面试环节,复试时间及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在复试面试时进行。复试时须带齐下列资料:
1.资格审查表。考生须将资格审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对其所填写内容进行审查确认,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政法系统的考生还需省级主管部门审查盖章。
2.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五、参考书目
1.《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日语、俄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
2.《2012年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联考专业综合考试大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2版)
六、录取
录取工作由我校自行组织和确定,根据考生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择优录取,录取分数线由我校自行划定。
七、学制学费
学制三年,每学年学费:人民币15000元,三年共计人民币45000元(不含教材、食宿等费用)。
八、课程设置
必修课:法理学、民法学、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民事诉讼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经济法学等。
选修课:合同法、公司法、金融法、经济犯罪研究、司法鉴定、法律谈判等。
九、联系方式
广东商学院法律硕士教育中心
联系人:邓老师 咨询电话:020-84096231
    址:广州市海珠区仑头路21号 邮    编:51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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