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二级单位,各相关研究生导师:
今年我校中药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中药专硕” )的招生规模大幅增加,招收“中药专硕”的导师也相应增多。由于我校的专业硕士研究生教育尚处于起步阶段,为了使各相关单位和广大导师对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要求和方式有更深入的了解,使这项工作更顺利进行,现将有关问题进一步明确如下:
一、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与学术型硕士生属于同一层次的不同类型,其培养目标和培养方式上与学术型研究生有较大差别,其目的是培养具有扎实理论基础,并适应特定行业或职业实际工作需要的应用型高层次专门人才,因此,在课程学习及培养方式上有别于学术型研究生。
二、我校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制暂定为三年。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期间,至少应到企事业单位或相关专业机构进行为期半年至一年的实践教学。
三、我校目前“中药专硕”培养基本过程为:课程学习一个学期(第一学期),到企业等相关单位进行实践教学不少于半年(6个月),学位论文工作一年半~两年时间。
四、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采取双导师制,即每位研究生需由校内导师与校外导师合作培养。校内导师主要负责学生的课程学习指导和学位论文工作,校外导师主要负责研究生在其单位进行实践教学期间的指导工作,同时也可与校内导师共同指导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工作。
五、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位论文要求与学术型研究生有所不同,论文选题应来源于应用性课题或现实问题,要有明确的职业背景和应用价值。学位论文形式可以采用调研报告、应用基础研究、规划设计、产品开发、案例分析、项目管理等形式。
六、关于“中药专硕”的培养,我校已制订了《广东药学院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规定(试行)》 以及《广东药学院中药学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生培养方案(试行)》(详见研究生处网页),请有招收培养“中药专硕”研究生的二级单位和导师认真阅读相关文件,熟悉有关规定和要求,并以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做好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工作。
请各相关二级单位将本通知传达到所有招收“中药专硕”研究生的导师。
研究生处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