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9月1日-9月10日:申请者填写相关材料并报送其所属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研究生办公室;
9月11日-9月15日: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进行申报材料初审,并将初审结果通报申请者本人及研究生学院;
9月16日-9月25日: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组织遴选,具体时间及安排由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制定;
9月28日:各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将遴选结果报送研究生学院。
二、申请对象
自2012年起,我校硕博连读遴选工作针对每级硕士研究生仅开展一次,申请对象为第三学期初的在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2012年申请对象为:2011级在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三、申请条件及程序
具体申请条件及程序相关事项按《南方医科大学选拔硕博连读研究生实施细则》执行。
附件:南方医科大学选拔硕博连读研究生实施细则
南方医科大学
选拔硕博连读研究生实施细则
为了加速培养和造就拔尖型科学创新及技术创新人才,确保我校高层次科研工作的延续性,大幅提高我校博士生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硕士研究生的实际情况,学校决定每年遴选部分优秀在校硕士生攻读博士学位(以下简称“硕博连读”)。
第一条 硕博连读的原则
1.硕博连读的对象为本校优秀二年级硕士研究生,遴选重点侧重于基础医学、生物学以及其它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和有重大在研课题的博士生指导教师的研究生。
2.申请硕博连读的硕士生原则上应在所属一级学科内选择专业。如跨一级学科选报专业,需首先征得博士生导师的同意,且研究方向与硕士课题相关。
3.学术型硕士只可申请学术型博士硕博连读资格,专业型硕士只可申请专业型博士硕博连读资格。
4.每位博士生导师原则上只能接收1~2名硕博连读的硕士生,并占本人年度博士生招生指标。
5.接收硕博连读研究生导师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博士研究生招生资格;
(2)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7周岁;
(3)具有国家级高水平科研平台,可支配科研经费不少于100万(统计时间截止至2012年10月1日);
(4)曾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单篇SCI影响因子不低于3.0的科研论著;或曾以主要完成人身份获国家科级进步二等奖(含)以上成果。(此条件对中医药类学科专业可适度放宽)
6.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可根据所辖学科特点确定硕博连读数量,对于接收硕博连读研究生且已达到招生计划数上限的学科或导师,公开招考将不再向社会发布招生需求。(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招生计划数可根据上年度实际招生量进行预算)
第二条 申请条件
1.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志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而勤奋学习,遵纪守法,努力创新、品德良好。
2.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行为。
3.已按培养计划修完全部硕士课程,取得规定的学分,必修课平均成绩达到75分以上,且国家大学英语六级考试不低于425分或通过相当水平考试(硕士入学初试英语不低于60分或通过公共英语四级PETS4)。
4.有较强的创新思维和科研能力,在硕士第一学年学习期间业务突出,在研具有重大理论价值和应用价值的创新型研究课题,硕士生导师同意推荐,博士生导师同意接收。
5. 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的硕士研究生,应同时征得原所在单位人事主管部门的同意。
第三条 申请程序及考核办法
1. 每年9月初开展此项工作。
2.申请者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硕士指导教师推荐,并由拟报的博士导师同意接收后,填写《南方医科大学硕博连读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的硕士研究生,应同时出具原所在单位人事主管部门证明。
3.由各学科所属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政治思想、心理素质、专业兴趣、专业理论知识、外语水平、课题进展、创新能力、成果预期及攻读博士阶段科研计划等。填写《南方医科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考核记录表》(以下简称《记录表》),并由学生、导师、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签署《硕博连读三方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
4.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办公室汇总《申请表》、《记录表》及《协议书》,于当年9月25日前报研究生学院,研究生学院审核合格后,呈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审核通过的研究生于十月份正式进入博士生科研阶段。
第四条 其它事项
1.获得硕博连读资格的硕士生,应在当年十月份正式进入博士科研阶段,博士课程学习于次年九月起进行。
2.获得硕博连读资格的硕士生,不再参加硕士学位论文答辩。
3.获得硕博连读资格的硕士生,在未办理入学手续之前,若违反校纪校规,将被取消硕博连读的资格。
4.硕博连读研究生不再参加博士入学考试,与次年统考录取的博士生一并报广东省考试院核发博士生录取通知书,与新生一并报到入学,取得博士研究生学籍。无故不按时报到者,将取消博士入学资格。硕博连读研究生基本学制采用1+4(即1年硕士阶段,4年博士阶段),最长学制1+6,如在规定学制内未能达到硕博连读研究生博士学位授予标准,可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毕业答辩,答辩通过,授予硕士学位。
5.无工作单位或博士入学前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硕博连读的硕士生,按非定向(公费)生录取,其它的按委托培养生录取。
6.硕博连读研究生博士学位授予条件按《南方医科大学学位评定与授予实施细则》及《南方医科大学硕博连读三方协议书》相关条款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