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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咨询常见问题回答

研究生院 免费考研网/2006-05-22

一、研究生报考(录取)类别有几类?
 
 1、国家计划非定向培养研究生:培养费由国家拨款,全日制学习;毕业后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2、国家计划定向培养研究生:培养费由国家财政拨款,全日制学习;招生对象主要是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及有关公益事业单位的在职人员,考生录取前其选送单位须与我校签订定向培养协议,毕业后回原定向单位工作。
  3、计划外委托培养研究生:培养费由选送单位支付,招生对象为在职人员;除专业学位研究生外,其余一般为全日制学习;考生录取前其选送单位须与我校签订委托培养协议,毕业后回原委托单位工作。
  4、计划外自筹经费培养研究生:培养费由考生本人自筹,全日制学习;考生录取前须与我校签订自筹经费培养协议,毕业后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二、选拔及考试(初试)方式有哪些?
 
 除在应届本科毕业生中招收部分推荐免试(免初试)生外,按命题方式分类,目前有全国统考、全国联考(包括MBA、法律硕士)、本校单独考试等考试方式。
  
三、报考年龄限制如何限制?
 
 年龄不超过40周岁,其中对报考自筹经费或委托培养研究生者,不限年龄。
  
四、是否允许跨学科或跨专业报考?
 
 考生可以跨学科或跨专业报考,考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五、同等学力人员报考全国统考硕士研究生有何特殊要求?
 
 同等学力人员是指:获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的9月1日止,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含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且达到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我校对同等学力报考全国统考硕士研究生的条件要求和注意事项详见招生说明。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和法律硕士联考的同等学力人员报考要求分别见相应的招生简章。

  六、研究生教育是否实行收费制?
 
 目前我校研究生教育尚未全面实行收费制,即绝大部分招生计划是公费指标。何时开始实行收费,以国家文件为准。
 
 七、是否需要联系导师?
 
 报考时不需联系导师,但必须确定报考专业,并按规(选)定的考试科目准备考试,导师要等到录取报到后才定。
 
 八、今年如何报名?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网上报名:
 
 1. 网上报名日期:2005年10月10日-31日每天8:00-23: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 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www.chinayz.com.cn)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考生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校正网报信息。
 
 3. 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参加统考的考生可以填报同一学科专业研究方向相近的两个招生单位。
 
 (2)参加"MBA联考"的考生可以填报试办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的两个学校。
 
 (3)参加"法硕联考"的考生可以填报试办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的两个学校。
 
 (4)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学科专业。
 
 (5)应试的外国语语种按招生单位的规定任选一种。
 
 (6)同等学力的报考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4. 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研究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有关报考规定,遵守保密规定,按照有关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
 
 (二)所有考生均须到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网报信息
 
 1. 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2005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
 
 2. 现场确认地点:考生到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网上公告中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和照相。
  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和参加"法律硕士联考"的考生到本人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办公室公告指定的报考点确认;
  参加单独考试和参加" MBA联考"的考生到报考单位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公告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确认报名,确认截止日期与统考生确认截止日期一致。
 
 3. 确认程序
 
 (1)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应届毕业生加学生证)、现役军人(文职干部)证件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查验;考生确认本人网报信息;
 
 (2)考生按规定交纳报考费;
 
 (3)报考点按规定采集考生本人图像信息。
 
 九、考生资格审查如何审查?
  招生单位审查考生网上报考信息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发放准考证。招生单位将在复试时对考生学历证书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十、第一志愿专业未录取,能否调剂录取?
 
 1、我校实行第一志愿保护政策,志愿优先。考生上我校录取控制线,在我校第一志愿专业无法录取的情况下,首先在校内相近专业之间进行调剂。若还是无法录取,则向其它院校推荐调剂。
 
 2、对我校第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的专业(经校内调剂后还是不足)的,可以接收第二志愿调剂考生,但一般要求考生是报考重点院校的本科毕业生(或是重点院校的本科毕业生),并符合教育部调剂录取的政策规定。
 
 十一、哪类考生需签定培养协议书?
 
 招收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及自筹经费硕士生均实行合同制。招生单位、用人单位、拟录取为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及自筹经费硕士生的考生之间,必须在考生录取前(时间在2006年5月15日前),分别签定培养协议书。。
 
 十二、专业课的参考资料如何获得?
 
 1、目录中所提供的书目为主要参考书目,我办一律不代购参考书。
 
 2、我校命题的专业课课程(考试)大纲可在我校研究生教育主页上查询,供考生参考。
  3、我办备有2004和2005两个年度专业课试卷,供广大考生复习参考。受理日期:2005年9月-11月,每周四下午,其他时间恕不办理(外地考生可通过邮局办理)。
 
 十三、2005年贵校录取线是多少?
按我校所处的省份,我校执行教育部"200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进入复试分数基本"中A类考生的分数线(详见本目录最后一页或上网查询)。2005年,考生只要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达到A类分数线的,基本上都能进入复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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