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我院201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顺利开展,充分体现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闽南师范大学2014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复试形式和内容
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在复试时需携带以下材料:1、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应持所在学院的证明和学生证,同等学力者应持大专毕业证书)及一张复印件;2、身份证原件及一张复印件;3、三张近期1寸免冠照片,黑白、彩照均可;4、有工作单位的考生除上述材料外,还需要提供工作单位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或者《定向协议书》;5、学历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提供学历验证、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籍验证,验证网站为学信网)
(一) 专业复试形式
成立复试工作小组;根据学科特点,按学科或研究方向组织面试,认真研究面试的内容、方式和方法,事先制定考核的要求及评分规则等。复试以面试为主,复试小组按规定负责完成,复试小组成员必须现场独立打分,要有现场记录和签字并妥善保存。具体要求:复试满分为100分,强调面试主要是对考生的外语听力水平、口语水平,知识结构和综合能力等进行测试,面试成绩=各位面试教师成绩之和/面试教师数,且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得少于20分钟。
(二)复试专业及其参考书目
专业名称:生物课程与教学论
复试内容:生物学教学论
参考书目:《中学生物学教学论》刘恩山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
(三) 政审及综合素质和能力面试
通过审核档案材料以及与考生的交谈进行考查,然后对各个环节进行打分,取所有面试成员算术平均分,考查内容如下:
(1)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包括考生单位对考生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的鉴定,以及对考生人事档案的审查(人事档案审查在发放录取通知书之前完成);
(2) 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3) 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4) 人文素养;
(5) 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二、录取办法
复试成绩以100分为满分,专业复试80%(其中外语听说能力20分%)、综合素质和能力面试20%。
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
根据各专业招生指标,先从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复试生源中按入学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再从调剂复试生源中按入学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予录取:复试成绩低于60分、政审不合格、同等学力任一门加试科目低于60分者。
三、复试时间
第一轮复试:
第二轮复试:
请考生在复试前一天前往达理楼达南103领取和填写复试表格。
四、复试地点
教师教育学院教师职业技能实训中心(创业楼东区102)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曹老师
电话:13225015126
邮箱:2735513687@qq.com
注:《定向协议书》可登录我校研究生处网站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