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发展中国特色研究生教育,大力推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国家自2012年起建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制度。根据《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12]342号)(附件1)和《福建省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闽财教〔2012〕138号)(附件2)、《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3年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的通知》( 闽教助〔2013〕9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2013年我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福建医科大学2013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林建华
副组长:李凌锋 佘菲菲
成 员:林默君、张文昌、欧启水、林新华、黄赤兵、林贤浩、刘礼斌、林章雅、曾奕明、程辉、翁国星、郑春雨
二、评选对象及条件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由中央财政出资设立,用于奖励表现优异的全日制研究生,我校毕业班研究生(含正常延迟毕业研究生)可以提出申请。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成绩优异,在学期间无补考科目;
5、创新能力、科研水平显著,社会实践、综合素质、发展潜力突出;
6、在研究生学习阶段获得校级或校级以上的表彰。
三、奖励标准与名额分配
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
今年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财政厅下达给我校的国家奖学金名额为:博士研究生9名,硕士研究生60名。本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人选实行差额推荐,各学院负责推选候选人,候选人名额见福建医科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候选人名额分配表(附件3)。
四、评选程序
1、各学院要成立由分管研究生的院领导、负责研究生培养的工作人员、研究生导师代表、分管辅导员、学生党支部书记等人员组成的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小组,负责本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初步评审等工作,评审小组名单请在2013年10月21日前上报;
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人应在导师推荐下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如实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表》(附件4),申请时间截止2013年10月21日;
3、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小组在2013年10月23日前,组织召开本学院同学民主评议会、小组评审会,按学校分配的名额确定初步候选人名单上报候选人材料;
4、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确定最后获奖名单,经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上报。
各学院要根据文件精神,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教育法规,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创新工作形式,严把评审标准,确保获奖学生的优秀质量。要杜绝弄虚作假,充分发挥各类奖学金的激励作用,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
附件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12]342号)
附件2:《福建省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闽财教〔2012〕138号)
附件3:《福建医科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候选人名额分配表》
附件4:《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表》
福建医科大学研究生教育学院党委
2013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