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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农林大学食品科学学院 可接受2014年硕士研究生调剂相关事项

福建农林大学 /2014-05-05

 福建农林大学食品科学学院

可接受2014年硕士研究生调剂相关事项

 

根据国家教育部、福建省教育厅有关201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及福建农林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要求,成立福建农林大学食品科学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研究生复试和录取的各项工作。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主要领导任组长。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成立若干复试小组,复试小组具体实施对每位考生的复试考核。

一、复试资格审查及复试原则

对参加调剂复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由食品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彭丽娟老师、研究生辅导员林曾芬老师和学院研究会负责。

根据学校制订的参加复试考生初试成绩的基本要求和复试录取原则进行录取。

 考生资格审查材料如下

 1.本科毕业证书(应届生须携学生证)及复印件(考生本人签名确认);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考生本人签名确认);

 3.福建农林大学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表(见附件,考生档案所在单位开具,本校应届毕业生由本科就读学院审查开具);

 4.同等学力考生还必须提交的材料有:大专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5门以上相关本科专业课程成绩证明(校级教务部门出具)。

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

二、成绩构成(学术型、专业型)

根据学校制订的研究生录取方案,考生最后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占50%和复试成绩占50%构成。

复试成绩100分,具体由以下几部分构成:

1)专业课笔试:40

由食品学院负责组织

2)外语听力及口语复试:20

由食品学院负责组织。

3)综合素质能力考核(综合面试):40

由食品学院负责组织,由复试小组成员独立评分,再综合平均给分;研究生复试秘书负责对每位考生的复试单独进行记录。

三、成绩汇总

各项考试成绩汇总到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彭丽娟老师处,由学院研究生复试秘书按各项所占权重汇总成绩。

四、录取注意事项

(1)所有调剂拟录取考生必须参加复试考核。

(2)复试比例:根据学校研招办下达我院的招生人数和福建农林大学食品科学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各专业可调剂人数,实行等额复试。

 可接受调剂专业、人数及相关事项,请具体咨询福建农林大学食品科学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591-87647299。

(3)由于我院与食品有关的调剂批考生实行等额复试,对2014年与食品有关的硕士研究生入学专业课综合笔试科目《食品加工与保藏原理》试卷由1个人单独出卷作为2014年与食品有关的硕士研究生入学专业课综合笔试试卷。

4)调剂复试时间:

     2014年4月18日~20

5)参加综合素质能力考核(综合面试)的教师安排

调剂考生的综合素质能力考核(综合面试),由学院教授委员会成员组成的复试小组进行复试考核,学院教授委员会主任为复试小组组长,设秘书1人。

(6)复试结束后学院应将复试名单及成绩加盖公章一并交校研招办备案;学院应采取录音、录像等方式对复试过程进行记录,复试记录及资格审核材料、专业课综合笔试考卷等材料由学院保存备查。

(7)按照拟录取考生成绩顺序在院网公布排名,公示录取考生名单。

 

有关调剂相关事项,请及时与福建农林大学食品科学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591-87647299

 

 

 

福建农林大学食品科学学院

   2014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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