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2016年在医学、理学、工学、管理学、教育学、军事学六个学科门类招收硕士研究生,并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 推荐攻读硕士学位(详见我校接收推免生通知)。我校招收硕士研究生分为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两类,其中专业学位(专业代码前三位为“105”及 “045400”、“085200”、“115104”)硕士招生学科专业为临床医学硕士、口腔医学硕士、药学硕士、护理硕士、公共卫生硕士、应用心理硕 士、工程硕士、军事硕士,以培养高级临床医师、口腔医师、药师、护师等应用型人才为目标,侧重于临床实际工作能力的培养。其它学科均只招收学术学位。考生 最终录取类型以个人申报、初试成绩和复试考核结果综合衡定。
一、 招生计划
我校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分为军队计划与教育部计划,军队计划210名(含地方“211”院校考生入学入伍计划),教育部计划未正式下达,仍按2015年70名计划考虑,其中学术型35名,专业型35名(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当年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二、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勤奋好学,身体健康,立志为国防现代化建设服务。
(三)报考地方入伍硕士研究生者,须符合军队院校学员入学的体检要求(详见http://www.tmmu.edu.cn/zsjy/);报考教育部计划硕士研究生者,须符合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
(四)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并在复试前通过国家英语四级考试。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6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必须具备以下要求:(1)修完本专业大学本科八门主干课程,并提交进修院校教务部门开具的成绩单;(2)报考专业与所学专业相 同或相近,复试时须加试生理、病理两门业务课,现场报名后须将大专毕业证书、成绩单等复印件寄送我校招生办公室;(3)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地方省 (市)成人在职申请学士学位英语考试或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三级以上。
(五)其他需要注意的报考事项和条件:
1、报考地方入伍硕士生者,除须符合以上四点报考条件外,仅限于报考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专业除外)、理学和工学三个学科门类学术学位(详见 “2016年军队硕士、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且必须为“211工程”高校统招录取的本科生(不含三批本科、独立学院、专升本和教育部注册学籍规定的学 制内未完成学业的,以及境外学校学生),入学前须获得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年龄不超过24周岁(截至到2016年9月1日,下同),其中学制为5年的,年 龄可放宽1岁,在校期间服完义务兵役的,年龄可放宽至26周岁,报考专业与本科(不含自考、函授等形式的成人教育)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2、军队在职干部、军校应届本科生和国防生报考,除满足以上四点报考条件外,必须获得学士学位(军队在职干部复试时审核学历学位证书,军校应届本科生和国防生报到时审核学历学位证书)。
三、报名方法
(一)网上报名:根据国家教育部的通知要求,考生在2015年10月10-31日的每天9:00-22:00期间,通过互联网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按照网站提示要求,进行网上报名。
(二)现场确认:2015年11月10-12日,逾期不再补办。
1、报名考试点审核考生有效身份证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未办理身份证的现役军人需提供本人其他有效证件和《未办理身份证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证明》)及证明材料(外语四级成绩单、本科学历证书);
2、考生现场照相;
3、打印报考信息清单;
4、考生对报考信息清单签字确认。
应届本科毕业国防生由驻校选培办审核,军区级单位政治部干部部门审批后,持驻校选培办出具的介绍信;部队在职干部经军区级单位政治部干部部门核准、总政治 部干部部备案后,持师(旅)级单位干部部门开具的介绍信;同等学历报考人员须持我校要求提交的相关材料。现场确认报名信息后,部队在职干部、国防生考生须 将本人证件复印件、介绍信原件寄送我校招生办。
学校将在复试时对考生学历证书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再次审核,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有关规定者,将取消复试资格。
四、考试
(一)入学考试包括初试和复试。
(二)初试时间。2015年12月26日至12月27日。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三)初试科目。教育学、医学门类中大部分学科专业初试的专业综合采用全国统考试题,初试科目为3门,即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专业综合,思想政治理论、 英语一满分100分,专业综合满分为300分。医学门类中的口腔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药学等学科专业,其专业综合可选用全国统考试题,也可选考学校 自命题。教育学门类中应用心理专业、医学门类中的护理学专业基础综合,由学校自命题。其他学科门类考试科目为4门,即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两门业务课,业 务课满分均为150分。初试科目总分500分。
(四)复试及录取。根据国家和军队政策、招生计划及考生初试成绩确定复试分数线和复试名单。经复试合格后,严格按照成绩排名择优录取。复试内容包括英语听力考试、专业课笔试与面试。体检及政审等在复试阶段进行。
五、部分初试科目说明
我校西医综合、中医综合、数学一、数学二由国家教育部统一组织命题,其他综合科目考试范围如下:
(一)生物综合:生理学、生物化学、细胞生物学、微生物学、遗传学。
(二)卫生综合:环境卫生学、劳动卫生学、营养卫生学、流行病学、医学统计学。
(三)药学综合(学术型):有机化学、无机化学、分析化学。
(四)药学综合(专业型):药物分析学、药理学、药剂学、药物化学。
(五)口腔综合:口腔内科学、口腔外科学、口腔组织病理学、口腔修复学、口腔解剖学。
(六)卫生管理综合:社会医学、卫生统计学、流行病学基础、卫生勤务学。
(七)护理综合:护理学基础、内科护理学、外科护理学。
(八)心理学专业综合:医学心理学、普通心理学、发展心理学。
(九)卫生装备综合:生物医学工程、卫生装备学。
六、几点说明
(一)在网上报名时请考生就近选择报名考试点,我校不是报名考试点。网上报名需填报的各项内容,请考生认真如实填报(联系电话请将座机和手机均留下,联系地址、邮编请务必如实详细填写,不要轻易改变,以便我校寄发复试通知书、录取通知书等材料)。
(二)我校面向全国“211工程”高校招收推荐免试生,一经录取,入学后即参军入伍,享受军队干部待遇,欢迎符合条件的有志青年踊跃报名申请。具体要求请参见《2016年第三军医大学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通知》。
(三)教育部计划硕士研究生均为自筹经费录取,可享受优厚的奖助学金待遇,详情可见《第三军医大学研究生助学金、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附件2)。
(四)我校今年不再招收应用心理、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两个专业的教育部计划硕士研究生。
(五)我校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与重庆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衔接,凡报考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者请参考“附件3”中相关报考条件。
(六)详细招生信息,请登陆第三军医大学主页(http://www.tmmu.edu.cn/zsjy/) “招生信息”栏目“研究生招生网”查询。
附件一:第三军医大学2016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