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着“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全面考察,突出重点,客观评价,以人为本”的硕士研究生复试与录取工作原则,根据国家及学校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复试范围的确定
(一)基本条件
参加复试考生的初试成绩必须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基本分数线,并满足西南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的有关要求。
(二)复试名额
西南大学纺织服装学院确定本专业的实际招生名额,按照其120%-170%考生人数划定参加复试的初试分数线及其调剂名额,具体能够参加复试的名单由学院负责研究生日常管理工作的人员通知参加复试的考生。
考生进入设计学及纤维材料与工程复试的最低分数要求
1.根据设计学及纤维材料与工程初试成绩分布和拟定招生规模,确定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设计学初试成绩达到325分(英语须34分、政治须51分),纤维材料与工程初试成绩达到283分(英语须38分、政治须57分)的考生,均有资格参加复试。
2.由其他招生单位调剂到我校复试的考生称为调剂生,该类考生设计学初试成绩达到325分(英语须34分、政治须51分),纤维材料与工程初试成绩达到283分(英语须38分、政治须57分),且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考生首先需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向我单位提出调剂申请,我单位招生复试小组根据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情况及学校有关规定做出是否同意调入的答复,按照复试比例确定复试人选。
同意复试的调剂考生和我单位第一志愿的考生按相同的程序报到、交费和复试。
※注:复试名单见附件
二、复试的组织
根据学校相关要求,结合今年招生工作实际情况,成立包括指导教师参加的复试小组负责复试工作,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及专业组具体名单如下:
领导小组:
组 长:代方银,冯沈萍
副组长:赵天福
成 员:张龙琳、吴大洋、张光先、梁列峰、金科、董怡、汪涛
设计学专业
组 长:梁列峰
副组长:张龙琳
成 员:冯沈萍、金科、董怡、李奇菊、周莉、刘一萍
秘 书:张德胜
纤维材料与工程专业
组 长:吴大洋
副组长:赵天福
成 员:代方银、张光先、邓一民、汪涛、程新建、卢明
秘 书:蓝广芊
三、复试办法
(一)复试的程序
考生于2015年3月26日到纺织服装学院教务办公室(南区45教学楼108室)报到并缴纳复试费150元、同等学力考生另收加试费100元;复试期间自行到校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复试时需要上交的证明材料:本人准考证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生证(在职人员带上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复印件)、《西南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考核表》(一式两份,可从我校研招网上下载,由考生单位填写,分别密封)及享受优惠政策考生所需的辅助材料)、个人简历(调剂生须出示大学英语四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复试形式、内容与要求
1.复试形式:复试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2.笔试科目与考试方式
笔试科目、考试时间等见下表。
专 业 |
笔试科目 |
考试时间 |
考试方式 |
设计学 |
综合能力测试 |
3小时 |
理论考试及上机操作(闭卷) |
纤维材料与工程 |
纤维材料学 |
3小时 |
理论考试(闭卷) |
以上各笔试科目满分成绩为100分。
3.面试的内容与要求
(1)面试方式:
每位考生单独接受面试,采用考生英语自我介绍、作品展示、抽题回答、问答等相结合的方式。
面试时由复试专业小组教师独立对每个考生进行评分,并给出评语,复试小组教师的平均分为考生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2)面试内容:
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和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外语水平(英语读、听、说)以及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工作能力、事业心、责任感、协作精神、人文素养、心理素质等综合素质与能力。
(3)面试时间要求: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约20分钟。
(三)复试成绩
复试成绩记载采用百分制,满分100分,复试成绩由笔试与面试成绩两部分构成,即:
复试成绩 = 笔试成绩×50% + 面试成绩×50%。60分及以上为合格。
(四)复试时间、地点
1.笔试
(1)时间: 2015年3月27日上午8:00-11∶00。
(2)地点:西南大学(南区)第45教学楼101。
2.面试
2015年3月27日下午14:30,在西南大学(南区)45教学楼101参加面试。
参加面试的顺序按照初始成绩排名抽签确定进行。
四、考生综合成绩的确定
考生入学考试综合成绩按如下公式计算:
综合成绩 = (初试总成绩/5)×50% + 复试成绩×50%
五、录取要求与程序
1.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课程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考生的录取按综合成绩排序结果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
4.纺织服装学院将及时在公告栏及单位网站上公示复试工作方案、复试名单和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在4月11日前公布)
四、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1.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纺织服装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监督、巡视复试工作过程,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2.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工作办法、复试结果等信息将及时在本院网站主页http://fzfzxy.swu.edu.cn/fzfz/上公布。
3.实行复议制度。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复试小组进行复议。受理电话:023-68251228。
未尽事宜,参见西南大学《关于做好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
西南大学纺织服装学院
2015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