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学轻纺与食品学院纺织与服装工程系
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通知
根据《四川大学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川大研【2012】94号)有关规定,经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研究,2015年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安排如下:
一、复试时间安排:
1.报到、审查资格:
报到时间:2015年3月25日(星期三)上午8:30-8:50
报到地点:四川大学望江校区纺工楼319室
2.笔试:
笔试时间:2015年3月25日(星期三),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四川大学望江校区纺工楼502室
笔试形式:闭卷考试
笔试科目:
纤维技术与工程、纺织材料与纺织品设计、纺织化学与染整工程等专业考生:
(1)《纤维化学与物理》(蔡再生编,中国纺织出版社);
(2)外语考试:相关专业外语翻译。
服装设计与工程专业考生:
(1)《服装结构》(张祖芳等译,服饰造型讲座,东华大学出版社;或张文斌主编,服装结构设计,中国纺织出版社);
(2)《服装设计》(刘元风等编,服装艺术设计,中国纺织出版社);
* 两门中任选一门。
(3)外语考试:本专业外语翻译。
注意事项:笔试时需出示准考证和身份证
3.综合面试与英语口试(交叉进行):
纤维技术与工程、纺织材料与纺织品设计、纺织化学与染整工程等专业考生:
面试时间:2015年3月25日(星期三),上午11:00开始
面试地点:四川大学望江校区纺工楼319室
服装设计与工程专业考生:
面试时间:2015年3月25日(星期三),下午14:30开始
面试地点:四川大学望江校区纺工楼321室
4.体检:
体检时间:3月22日—4月10日工作日下午14:30—17:00
体检地点:四川大学校医院
注意事项:自带1张1寸照片贴体检表
体检表交回时间:3月25日前
体检表交回地点:轻纺与食品学院纺工楼319室
二、复试报到所需材料:
考生复试时须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居民二代身份证、军官证)、毕业证和学位证(应届生带学生证)以及本科成绩单(盖鲜章,应届生请准备前三年的成绩),同等学力考生还应带有关证明材料(即国家外语四级证书和在核心期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的学术论文)。
以上所有材料均需准备原件及复印件各1套。
三、成绩计算方法:
复试为差额复试。复试成绩总分为200分,其中笔试部分占100分,面试占60分,外语能力测试占40分,笔试、面试和外语听说能力成绩之和为复试成绩。复试成绩应不低于120分,否则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加权公式:S总=(S初/5)×50%+(S复/2)×50%
(注:初试和复试成绩所占权重由各单位根据复试录取办法的要求自行确定)
四、复试收费标准
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全省教育系统考试考务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2】641号)规定:研究生招生复试费:每生120元,同等学力报考研究生另收加试科目考试费80元。
五、各专业复试名单:
专业名称 |
姓名 |
服装设计与工程 |
黄晓宇 |
服装设计与工程 |
张伶俐 |
六、咨询联系方式:
郭老师,Tel/Fax:028-85405420、85405424
E-mail: ronghuiguo214@126.com
七、举报受理渠道:
轻纺与食品学院纪委办公室,刘书记,电话:85401730, 邮箱qfsp@163.com
注:不能按时前来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作自动放弃
四川大学轻纺与食品学院纺织与服装工程系
2015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