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按照《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及《西南大学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实施意 见》、《西南大学深化综合改革方案》的精神,强化以科学研究为主导的导师负责制,创新高层次人才选拔机制,形成优秀人才不断脱颖而出的良好态势,充分发挥 各二级培养单位学术委员会和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在招生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切实提高博士研究生生源质量。
一、领导小组成员
在学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之下设立专门的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小组,按学校、学部研究生招生工作的要求对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进行组织、协调、考核和落实,并接受学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监督和检查。
二、申报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0岁;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体检标准;
4、科研水平须达到(1)人文社会科学:近3年来以第一作者在CSSCI期刊、SSCI(3区以上)外文期刊、A&HCI期刊不少于1篇;(2)自然科学:近3年来以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在SCI期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不少于1篇或EI源期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不少于2篇;
5、外语水平须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TOEFL不低于80分;
(2)雅思不低于6.0分;
(3)国家英语六级考试不低于425分;
(4)国家英语专业考试不低于60分;
(5)WSK(PETS5)不低于60分;
(6)有国外知名大学学习经历(学习时间不少于10个月);
(7)其他语种需通过相应语种的6级或以上水平考试。
三、申请材料
1、个人简历一份(注明拟申请专业、导师);
2、《西南大学“申请考核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一式两份,请在西南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下载)。
3、学术科研代表作(封面、目录、全文)
4、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应届生提交论文主要成果和详细摘要)。
5、外语水平资格证复印件(面试提供原件)
6、身份证复印件(面试提供原件)
7、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及期间学业成绩单(须授课单位盖章)。应届毕业生提供由就读院校盖章的在读证明。(面试提供原件)
8、提交两份攻读博士学位专家推荐书(请在西南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下载)。
9、(如果有)获奖证书或专利证书复印件(复试提供原件)。
申请材料请直接寄送相关的招生单位,邮寄地址:重庆市北碚区天生路2号西南大学心理学部228研究生办公室
邮编:400715
四、申报程序
1. “申请考核制”申请考生于2015年12月30日前向心理学部提交申请材料。
2. 心理学部组织专人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3. 心理学部官网上公示材料初审合格名单。
4. 材料初审合格者需参加2016年3月的“申请审核制”综合能力审核,时间另行通知。
5. 心理学部官网公示“申请审核制”综合能力审核合格名单,考核合格者作为博士研究生合格生源。
五、考核内容及形式
综合能力通过面试的形式审核,成绩满分100分。
综合能力审核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60分。综合能力审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其他说明
“申请审核制”审核合格者仅作为博士研究生合格生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