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部分应届本科生毕业离校在即,需要办理户口、组织关系转移登记及通信地址更改等工作,现将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党(团)员组织关系转移
(一)党员组织关系在重庆直辖市内和川外成都学院的,不再签发纸质介绍信,直接通过“12371”网站办理组织关系转移,转入单位为“中共四川外国语大学委员会”,具体支部名称请进入各院系党总支后按下表选择(具体网转手续请咨询本人现所在单位党委组织部门)。
录取院系 |
转入支部 |
01研究生院 |
研究生院学生2016级支部 |
02社会科学部 |
社会学系党总支研究生支部 |
03教育学院 |
教育学院党总支研究生支部 |
04中文系 |
中文系学生第六党支部 |
05新闻传播学院 |
新闻传播学院研究生党支部 |
06俄语系 |
俄语系研究生支部 |
07法语系 |
法语系党总支研究生支部 |
08德语系 |
德语系学生支部 |
09日语系 |
日语系研究生支部 |
10西班牙语系 |
西班牙语系学生党支部 |
11东方语学院 |
东方语学院学生支部 |
12国际关系学院 |
国际关系学院研究生党支部 |
13国际商学院 |
国际商学院党总支研究生支部 |
14翻译学院 |
英语笔译、英语口译转入“2016级MTI党支部” |
翻译理论及其实践转入“翻理支部” |
|
15商务英语学院 |
商务英语学院党总支研究生支部 |
党员组织关系由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转入的,由转出单位签发纸质介绍信,抬头(即我校上级党组织名称)填写为中共重庆市委教育工委。具体接收单位根据录取院系填写为“四川外国语大学×××学院(系、部)党总支”。
(二)团员组织关系转移由迁出单位团委在团员证上签注(具体请咨询考生本人现所在单位团委)。
(三)党员组织关系转移介绍信或团员证由考生本人妥善保管,新生报到注册后统一收取;党(团)员档案材料与个人档案一起由考生所在单位通过机要或邮政EMS方式转寄到四川外国语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重庆市沙坪坝区壮志路33号,邮编400031,电话023-65385296)。
二、户口迁移
(一)户口迁移实行本人自愿的原则。
(二)户口迁移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童家桥派出所川外村1号。
(三)户口由外省市迁入的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户口迁移证》,户口在重庆直辖市内的提供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户口簿考生本人页)。
(四)《户 口迁移证》和《常住人口登记卡》上的姓名和身份证号必须与录取通知书上的姓名和身份证号完全一致,不一致者不能办理入学报到手续;民族、出生年月日、出生 地、籍贯等项目的内容必须准确。如系人工填写,必须书写工整、字迹清楚、印章齐全。《户口迁移证》和《常住人口登记卡》上必须加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口专 用章。
(五)《户口迁移证》和《常住人口登记卡》由考生本人妥善保管,开学报到时交学校统一办理落户手续。
三、拟录取的2016级研究生,如需更改本人录取通知书接收地址的,请于6月1日前发送电子邮件至sisuyzb@126.com,邮件统一格式如下:
邮件标题:通信地址更正信息
邮件内容:(请在邮件正文直接填写,不要以附件方式发送)
1、考生姓名
2、考生编号
3、通信地址
4、邮政编码
5、收件人手机号码
注:1、通信地址请从省(自治区、直辖市)级开始填写,务必详细。如收件人非考生本人请紧接通信地址后填写XXX收转。
2、本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和通信地址为重庆市主城区考生录取通知书由考生本人到校领取,通信地址可不做修改,其他考生如欲自行领取录取通知书的,请在通信地址更正信息邮件中“通信地址”栏填写“自取”。
四、非应届生的户口、工资关系、社会保险、党团组织关系等所有手续凭录取通知书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