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和重庆市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我校现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收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如下:
一、招生计划及领域
(一)大学生士兵计划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以下简称“大学生士兵计划”)是教育部自2016年起设立的专门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攻读硕士研究生的专 项计划。依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9号)文件,我校拟在石油与天然气工程领域(专业代码:085219)和安全工程领域(专业代码:085224)招收3人攻读“大学生士兵计划”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对符合报考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我校将按照“自愿报名、统一招考、自主划线、择优录取”的原则,严格规范做好招生录取工作。
(二)普通招生计划
退役大学生士兵也可选择报考我校普通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具体招生事宜详见《重庆科技学院2016年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普通高校在 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本科学业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二、收费标准和奖助政策
(一)收费标准
1.学费:每生每年9000元(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可申请减(免)学费)。
2.住宿费:每生每年1200元(2人间)。
(二)奖助政策
1.研究生助学金(覆盖面100%)
凡被我校正式录取的考生,均可获得以下两项助学金,合计资助金额为每生每年12000元。
(1)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
(2)研究生学校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
2.研究生新生奖学金(覆盖面100%)
凡被我校正式录取的考生,均可获得该项奖学金。一志愿考生每生奖励20000元。
3.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覆盖面100%)
学业奖学金分三个等级:一等奖学金每生每年12000元,30%;二等奖学金每生每年10000元,40%;三等奖学金每生每年8000元,30%。学业奖学金按学年评定,新生入学当年不参评。
4.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0元,按照当年国家和重庆市相关文件执行。
5.“三助”岗位津贴
设置助研、助教、助管等“三助”岗位,在岗研究生可获得相应资助,每个岗位每月不低于400元。
6.研究生科技创新项目资助
项目一经立项,可获不低于10000元资助,优秀项目持续资助。
7.出国(境)交流学习项目
选拔优秀研究生参加国(境)外短期交流学习项目,研究生申请批准后,每生可获20000元资助。择优选拔研究生参加国(境)外交换生项目。
8.其他专项奖励
(1)申报省部级及以上课题并获批立项者(列前两位),学校将按照课题金额的1%-10%给予奖励。
(2)研究生公开发表论文,可获500-200000元奖励。(具体标准按照《重庆科技学院科技成果配套资助办法》执行)
(3)研究生获得实用新型专利、发明专利,可获500-10000元奖励。(具体标准按照《重庆科技学院科技成果配套资助办法》执行)
(4)硕士学位论文被评为校级、市级及以上优秀论文者,相应给予3000元、6000元和10000元的奖励。
9.助学贷款
经济困难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10.学费减免
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可申请减(免)学费。
三、招生报名
(一)凡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已退出现役的大学生士兵均可报考。考生报考时须持有服役部队签发的《退出现役证》。
(二)考生须按照《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告》、《重庆科技学院2016年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和所选报考点及其所在省市的网报公告等要求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报考“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应填报本人《入伍批准书》编号和《退出现役证》编号,现场确认时应提供本人《退出现役证》。
(三)我校将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对考生报考资格和考生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严格审查。教育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将会同军队相关部门对考生身份进行审核。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准予考试。有弄虚作假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考试录取
(一)报考我校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按规定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准考证打印、初试、复试、录取等有关事宜详见《重庆科技学院2016年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二)复试阶段,我校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公布报考“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受报考其他招生单位“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三)调剂复试时,报考“大学生士兵计划”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可申请调剂到我校研究生普通招生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我校招生领域所在专业学位类别在一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报考国家普通计划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也可申请调剂到我校“大学生士兵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我校确定的接受其他招生单位“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四)纳入“大学生士兵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政策。
五、培养方式、学制及学位授予
(一)培养方式:全日制。
(二)学 制:三年。
(三)毕业与学位授予
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习期满,修满规定学分、成绩合格,并完成专业实践、学位论文等规定的培养环节,按照重庆科技学院研究生学籍管理和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符合条件的,可颁发国家制定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并授予工程硕士专业学位。
六、其他
本简章解释权归重庆科技学院研究生处。
学校名称:重庆科技学院
学校代码:11551
部门名称:重庆科技学院研究生处
部门网站:http://yjs.cqust.edu.cn/
通讯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东路20号博学楼F111
邮 编:401331
电 话:023-65023287(袁老师,胡老师)
传 真:023-65022031
欢迎退役大学生士兵攻读我校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