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及上级主管部门201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的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重庆交通大学2015年度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实施细则。
一、考试报名
网上报名:2014年12月15日—2015年3月8日
现场确认:2015年3月9日-11日,考生凭有效身份证件、硕士毕业证、学位证(应届硕士生带注册学生证)原件到研究生部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领取准考证、综合面试考核表。
二、考试时间及地点
初试时间:2015年3月21~22日
初试地点:明德楼B栋5楼
复试时间:2015年3月22日下午
复试地点:由各学院另行通知
三、复试办法和程序
复试办法和程序由各相关学院按照《重庆交通大学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办法》相关规定,结合学科特点,制定具体的复试办法和程序,并对外公布。
四、录取办法及程序
1.根据教育部下达我校的201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结合各学科实际情况制定分专业招生计划,并上报教育部备案。
2.在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校研究生部牵头、博士授权点所在学院配合,共同完成本年度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
3.充分发挥导师和专家复试组在博士生录取工作中的作用,在注重初试、复试成绩基础上,进一步对考生进行全面的德、智、体综合评价,招生过程严格按照录取程序和条件,择优录取。
4.由我校研究生部根据考生初试情况,划定我校最低初试合格分数线,凡达到我校2015年博士生录取初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可参与综合成绩排名。
5.2015年博士生录取主要以考生综合成绩排名为依据,按专业由高至低排序,同时参考考生的科研能力和所取得的创新性研究成果,考生综合成绩=初试成绩(折合百分制后)×50%+复试成绩(折合百分制后)×50%。
6.原则上一位博士生导师本年度最多招收2名学生,如初试上线考生超过2人,余下考生可调剂至同一学科下的其他博士生导师名下录取。
7.调剂录取应在同一学科的不同导师间进行,不接受跨学科调剂。调剂考生经导师和学院研究同意后,可进入拟录取人员名单。
8.由研究生部根据招生计划、考生的初试和复试成绩,综合其申请材料评价结果、思想政治品德、综合素质、身体健康状况以及导师报考情况提出拟录取名单,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予以公布。
五、其他说明
1.2015年录取的博士生于本年度秋季入学(9月上旬),考生必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入学前没有取得硕士学位者不能报到注册。
2.定向培养的有关事宜按学校现行规定办理。考生录取类别一经确定,入学后不得再改变。对报考我校非定向博士生,须携带人事档案和人事关系才能报到注册。
3.监督与投诉:
重庆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023-62650942 62652644
重庆交通大学纪监办 023-62652747
4.解释
本实施细则由重庆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重庆交通大学研究生部
二○一五年三月